【大成報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觀光局辦理「旗津渡假旅館開發案」,修訂招商條件後公告招商,自107年5月2日起開放投標,至107年7月2日截止,採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地上權存續期間50年,權利金底價5億8仟萬元。 曾姿雯局長表示,「旗津渡假旅館開發案」之前分別在前(105)年4月及7月二次公告招商,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觀光局為增加民間投資誘因及考量目前國內投資環境,除權利金由7.49億元調降為5.8億元;營運期地租由3.5%隨公告地價調整修訂為1%隨公告地價調整及2.5%不隨公告地價調整,二部份加總計收;另地上權權利金付款期數,從一次收取變更為分3期收取,第一年收取66%,第二、三年各分收17%。此外,營運主業原須經營200房以上之一般觀光旅館也調整為經營30房以上之一般觀光旅館即可,減少對廠商投資之限制。 本投資案位於原旗津區公所及旗津醫院舊址,緊鄰旗津沙灘及廟前路海產街,坐擁豐沛天然景觀資源及人文觀光資源。全案招商面積1.795公頃,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特定觀光發展專用區,建蔽率60%,容積率300%;以一般觀光旅館為開發營運主體。 該投資案可獨家投資,亦可至多四家公司共同投標,公告內容可至高雄旅遊網網站/「行政資訊」/「資訊公開」/「招商公告」項下查詢,或洽詢該局觀光產業科謝先生、蔡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