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柯文哲 京華城 摩羯颱風

考試院:考試院每年都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請所屬人員填報兼職、兼課情形 並沒有考試委員填報到大陸地區兼職、兼課

中央社/ 2018.05.04 13:41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80504 13:38:03)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今天說明: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5月23日總處培字第1030034681號函,公務員不宜赴大陸地區兼職。所以,考試委員到大陸地區的相關事宜,均依前項函釋精神辦理。

二、考試院每年都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請所屬人員填報兼職、兼課情形,並沒有考試委員填報到大陸地區兼職、兼課。

三、依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考試委員進入大陸地區從事與業務相關之交流活動或會議,或經所屬機關同意出席專案活動或會議,可以申請進入大陸地區。另外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考試委員進入大陸地區應經申請,並經內政部會同國家安全局、法務部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成的審查會審查許可。

四、考試委員都依法、依規定填寫申請事由,且具體明確,並檢附邀請函,經前述4個有關機關審查許可,始前往大陸,並在返臺後依規定填寫返臺意見反映表。

訊息來源:考試院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