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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正 實價揭露縮短30天

卡優新聞網/段楚禎 2018.05.04 07:56

  為避免買賣任一方蓄意哄抬房價,消費者可依據實價登錄資料,查詢物件的標的資訊、交易標內容、價格資訊等,做為房地產交易的參考依據。行政院會今(3)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正草案,後續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實價登錄地政三法」是指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中與實價登錄制度相關規定,未來在個人資料保護的前提下,消費者將可獲得更即時、透明、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正重點包括買賣案件改由買賣雙方在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併同申報、預售屋申報時機提前並將自售預售屋資訊全面納入、成交案件門牌或地號完整揭露、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調整罰則區分輕重等。

 

  目前買賣案件實價登錄期限,是在辦完買賣移轉登記後30日內辦理,這次修法將買賣案件提前至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辦理,揭露時間將可縮短30日;預售屋則提前到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逐案申報,可大幅縮短揭露時間。

 

  內政部強調,「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正草案修法方向,經過審慎周延討論,並凝聚多數共識,未來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後,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協調,期能早日完成修法作業,提供更即時、透明、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讓不動產交易市場更加透明健全。

 

  此外,在資訊正確方面,將買賣案件實價登錄調整由買賣雙方共同辦理,由買賣雙方相互確認,以提升資訊正確性;另如有刻意造假哄抬的情況,未來主管機關可進一步查核契約及付款證明等文件,確保交易資訊的真實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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