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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坑保安林地解編 農民能合法承租

台灣好新聞/地方中心/雲林報導 2018.05.02 10:48

地方中心/雲林報導

古坑鄉內編號1801之水源涵養保安林地,包含棋東段、建德段及石坑段等3地段共1027筆,面積約145.7公頃土地,長期以來農民於該土地上從事農耕,卻不能合法承租,因此無法據以申辦農保或相關農業補助,經各界多方多年的努力,目前土地解編作業已進入最後的行政作業程序,由雲林縣政府辦理公告作業至107年4月26日,後續在地政事務所辦理登簿後,符合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之現耕農民,得檢具證明文件向國有財產署申請優先承租。


副縣長丁彥哲指出,國有財產署、雲林縣政府及古坑鄉公所十分重視農民承租權益,在確定本案解編後即進行密集的聯繫溝通,以兼顧法令規定、行政效率及農民權益為主要考量,尋求實務作法的最佳可行方案,並由古坑鄉公所於上月30日邀集相關單位,於古坑鄉新庄社區活動中心召開說明會,希望與農民做面對面說明、溝通及釋疑,讓農民能了解相關法令規定及作業模式,以最快最有效的方式協助農民辦理後續承租作業。


古坑鄉長黃意玲表示,民國82年7月21日前已實際耕作之現耕人或繼受其耕作之現耕人,具有優先承租權,而由耕地所在地於該時間點前任職村長(第14屆前)出具證明文件為最直接且最快方式,本次解編土地位於本鄉棋盤村、新庄村、東和村及荷苞村等4村境內,皆有符合規定之村長可提供證明,而公所也已於103年9月訂定「受理現耕人申請核發承租國有財產土地證明審查作業要點」,必要時,經公所調查及審議後,亦可協助提供民眾證明文件。


立委劉建國也說,很高興農民辛苦耕作一輩子的土地終於有了合約能安心耕作,回想起古坑鄉農民自81年即成立「雲林縣政府經濟農場高林段未登錄山坡地管理委員會」爭取保安林解編及申租事宜,經2次解編後,其中約298公頃土地面積未登記,當時因地政機關人力不足,遲未能辦理測量登錄及大面積分割作業。導致位於古坑棋東段、建德段、石坑段土地上許多農民世世代代在此耕種,因為無法合法租耕,導致無法申辦農保,遇天然災害也不能獲補助,影響其權益。


劉建國表示,將會繼續要求國有財產署協助民眾辦理後續申租流程及相關行政工作,應以「從速、從簡」方式進行,以利農民早日完成申租手續,讓農民安心、開心過日子。


立委劉建國感謝國有財產署、雲林縣政府及古坑鄉公所重視農民承租權益,更樂見農民的辛苦能有收穫。


古坑鄉公所召開說明會,希望以最快最有效的方式協助農民辦理後續承租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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