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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107年性騷擾防治月 火車站演唱宣導活動開跑

中央社/ 2018.04.26 18:01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80426 17:59:28)彰化縣政府對於性騷擾防治宣導總是不遺餘力,原訂每年5月至10月為「性騷擾防治月」,今年(107年)搭配婦女節,為保障婦女免受性騷擾困擾以及鼓勵婦女共同抵制性騷擾事件發生,特於3月18日啟動第一波火車站宣導活動。當日於彰化火車站舉辦小型演唱會,現場透過音樂及歌曲的涵義,宣導正確的性騷擾防治知識或態度,更搭配有獎徵答活動,與民眾進行互動及問答,並提供求助的管道與方式。

性騷擾是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例如有性意味、性別歧視等行為,或展示相關文字、圖像、聲音、其他物品之方式。我國於95年2月5日實施性騷擾防治法,並於98年1月23日修正相關條例,主要為防治性騷擾及保護被害人權益。經衛生福利部統計性騷擾事件案發地點,以「公開場所」比例最高,因此選定彰化火車站及員林火車站,強化公開場所的性騷擾防治宣導工作。

    

社會處黃處長淑娟強調防治月系列活動除了加深民眾印象,也期待使性騷擾防治的概念深植民眾心中,共同為彰化縣創造一個零騷擾、平等且互相尊重的幸福城市。更呼籲在人潮擁擠的公共空間,需注意自身安全,做好自我保護防範,同時鼓勵民眾要對性騷擾事件挺身而出,共同抵抗性騷擾。若有性騷擾事件的發生,提醒民眾可以撥打110或者113尋求協助。

  

更多訊息在彰化縣政府【拒絕「性」騷擾】的臉書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chcgov/

訊息來源:彰化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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