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通訊軟體契約5/1上路 首波稽查市占高業者

卡優新聞網/段楚禎 2018.04.26 05:35

  通訊軟體已是現今重要的交際溝通工具,不少消費者願意花錢買貼圖,過去曾有帳號遭盜用、停權,甚至是付費貼圖消失等消費爭議。為維護消費權益,經濟部於去(106)年9月25公告「即時通訊軟體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定型化契約將於5月1日正式上路。

  所謂即時通訊軟體,是指業者為提供消費者藉由電腦、手機等裝置,透過網際網路,進行一對一或一對多人即時訊息傳遞。而「即時通訊軟體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重點,包含「消費資訊揭露」、「帳號使用管理」、「系統安全維護」、「契約條款公平」及「個人資料保護」等5大方向。

  「即時通訊軟體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經過7個多月的業者宣導適應期後,將於今(107)年5月1日正式實施,屆時經濟部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6項,同步辦理查核作業。

  經濟部表示,首波預計針對民眾最常使用、市占率較高的即時通訊軟體服務業者進行抽查,檢視服務契約內容是否與法規相符,並將針對不符合規範的業者輔導修正。

  其中,包含消費者帳號、貼圖等加值服務刪除時,應有確認警示機制,帳號刪除後未使用金額,應於消費者申請後30日內返還,消費者更換手機或被不法入侵,導致帳號遭冒用、刪除時,得向業者申請協助回復帳號。

  經濟部指出,即時通訊軟體業者應充分揭露消費資訊,提供消費者履約保障機制,應善盡系統安全並保護個人資料,不得單方面變更契約或服務內容。若新增如行動支付、線上購物、媒體新聞等業務,則不在定型化契約管理範疇內,如涉有相關消費爭議,仍由各法令主管機關依權責處理。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