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代幸福聯盟所提3項公投案,中央選舉委員會昨(17)審核通過,內容包含婚姻與性平教育等議題,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當晚動員至中選會抗議,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說:「這3個提案是違法的,人權不可以公投」。
幸福盟所提的公投案包含「婚姻定義公投」、「適齡性平教育公投」、「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二人權益公投」等3項,而祁家威和伴侶盟表示,這3個反同公投提案顯有違憲、違法之虞,中選會審核通過,如同視中華民國憲法及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為無物,「是亞洲第一無恥」。
伴侶盟理事長許秀文說,中選會其實可以申請大法官釋憲,但卻選擇讓公投案通過第一階段連署,強烈譴責中選會行為。要求中選會應立即公布中選會委員會記錄,並於今(18)上午說明何以不向大法官聲請釋憲,逕行決議將公投提案通過,並交付第二階段連署。
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則表示,釋憲講得很明白,「人權是不可以用公投處理的」,希望支持平權力量可以團結,繼續奮戰,接下來也將會有一系列的抗議行動。伴侶盟律師團也將評估是否提出行政訴訟,絕不讓反同團體得逞。
伴侶盟昨(17)晚緊急動員至中選會抗議。圖/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提供
下一代幸福聯盟公投案內容題目:
- 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 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 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
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目的,成立具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人民平等權意旨有違。有關機關應於解釋公布日(民國106年5月24日)起2年內,依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