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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無障礙設施改善 最高補助116萬元

中央社/ 2018.04.17 15:58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80417 15:57:32)屏東縣政府為提升無障礙居住品質,配合內政部「107年度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先期計畫」,以補助方式鼓勵原有住宅公寓大廈加速改善無障礙環境設施,希望提供高齡者及行動不便者友善環境。補助受理申請將於即日起至107年11月30日或補助經費用罄止,歡迎符合資格者踴躍申請。

城鄉發展處處長張桂鳳表示:本次補助對象為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施行前(民國101年11月30日)領有建築物使用證明文件或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之合法公寓大廈建築物。今年向營建署爭取194萬元經費補助,主要辦理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無障礙設施改善及公寓大廈5層以下增設電梯,每件補助所需費用45%,最高補助116萬元,中央補助金額有限,請民眾踴躍向城鄉處公安使用科提出申請。

相關申請書表、公告事項可至城鄉發展處網站(https://ppt.cc/fnL4Tx)下載,如有任何疑問可洽本府城鄉發展處公安使用科諮詢(電話:08-7320415#3361~3368)。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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