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敏政/嘉義報導
嘉義縣布袋鎮光復里某水泥製品廠傳出異味,環保局接獲陳情前往稽查,4月13日現場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24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告發並命停工 ,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鍰。
布袋鎮近期遭民眾陳情常有有異味,環保局稽查該水泥廠原物料經拌合後製成磚塊及水泥製品,屬環保署公告第七批應申請設置與操作許可證,惟原物料帶有嚴重異味,且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及相關異味防制設施逕行操作,現場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告發,並命停工,限期改善。
環保局長顏旭明表示,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及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之列管事業應取得相關許可文件,產生之污染物需符合排放標準,環保局後續將針對高污染工廠加強稽查,民眾若發現環境污染行為,可直接通報環保局(陳情專線05-3620808或免費陳情專線0800-066666),共同打擊不法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