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碧月、張朝福/嘉義報導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南門派出所警員黃泰維及羅琪鴻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之際,接獲民眾報案稱在便利超商購物後,誤將他人的機車認作自己的,沒想到插入鑰匙後能順利發動,回家時發現機車多了一個菜籃後,立刻騎回原處向警方報案,警方經過比對後,雙方順利物歸原主。
警方到達現場後該報案男子向警方表示,「我將機車放在超商前,購物完後見同型的車就直接插入鑰匙發動騎走,回到家時才發現怎麼多了一個菜籃,這才驚覺騎錯別人的車。」於是又騎回超商並立即向警方報案,經警方與男子談論過程中證實所言不假,並經比對兩車同型同款同色宛如複製車,經電腦查詢得知遭誤騎機車的資料,於是馬上聯繫該車主,經陳姓車主確認遭騎之機車車身及車內物品均無損失後,才讓誤騎機車的男子終於放下心中的大石頭,頻頻向警方表達感謝之意。
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該案同仁處事之積極用心及服務之熱枕,值得讚賞與嘉許。呼籲民眾停放汽、機車後記得停放位置,或拿起隨身手機拍照存證方便記憶,才能確保烏龍事件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