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180413 14:50:01)目前農民健康保險為農民職域性社會保險,但僅有生育給付、身心障礙給付及喪葬津貼等3項給付項目,並無職業災害保險的給付項目。為照顧廣大農民,屏東縣長潘孟安特別指示率全國之先,修正「屏東縣職業災害慰助金自治條例」,已於106年11月18日正式生效,申請對象首創將從事農務工作中受傷的農民也納入慰助對象,潘孟安縣長希望屏東縣擔任領頭羊率先修訂自治條例,並積極爭取中央儘速完成修法重視農民職災問題,。
地方的心聲中央聽見了,行政院業於107年4月12日日討論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由農委會推動試辦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保障遭遇職業災害農民及其家屬生活,以增進農民的社會保障。試辦農民職災保險預計11月起正式上路,在試辦期間採自願性加保方式辦理,農保被保險人得自願加保;並採「先傷後病」,優先試辦因果關係較為明確的「職業傷害」類;保險給付參考勞工保險給付項目分為傷害給付、身心障礙給付、喪葬津貼及醫療給付等4項,且均採現金給付。另外,農民職災保險被保險人保費負擔為60%,主要是考量農民職災保險被保險人,與勞工保險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參加職業工會納保者,及國民年金保險之一般被保險人,均屬未具雇主之社會保險對象,故保險費負擔採一致性規範。
為加速推動試辦農民職災保險,農保條例修法作業將與相關授權子法訂定同步進行,目前保險費率的釐定已委託精算師精算評估中;對投保單位農會之教育訓練及對農民辦理宣導事宜等準備工作,亦將陸續展開推動,以確保職災保險如期上路。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