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五歲女童,在幼兒園遭黃姓女教保員凌虐兩年,女童母親昨(26)發文六千字披露,園方回應因黃姓教保員準備結婚雜事太多才失控,已將她資遣。中市教育局表示,若經確認有凌虐,黃姓教保員最高可罰30萬元罰鍰。
教保員惡行 讓家長驗不到傷
女童母親在「爆料公社」PO文說,女兒去年底某天放學回家後,臉色蒼白全身無力癱軟在沙發上,且面露驚恐說:「身體不舒服吃不下飯」,她見女兒遲遲未恢復活力,便說「明天在家休息,不要去上課了」,女兒卻回應「真的?是真的?」似乎很高興。
女童母親察覺事有蹊蹺,追問之下才得知女兒長期遭黃姓教保員凌虐。女兒說,早餐、午餐及點心都是站著吃,她邊哭邊站,吃不完黃員就會把食物塞到嘴裡,就算吐了、流下的鼻涕混著飯還是硬塞,她忍不住跑到水桶嘔吐,黃員不但不幫忙拍背舒緩,還羞辱「妳是在蹲馬桶啊!」
女童跑到水桶旁嘔吐。圖/翻攝畫面
黃員還曾拿著鐵尺逼女兒吃東西,不好好吃就打,甚至長期用拳頭打頭,邊打邊罵,或折手指、扭脖子、轉手腕,甚至逼孩子憋尿,還警告孩子們不能告訴家長,「要是爸媽跟老師問起,就打更慘,問愈多打愈慘愈大力」,這些都是驗不出傷的凌虐。
致憂鬱須看精神科 想要趕快消失
女童說著說著開始發抖,事後就醫診斷出「混合性焦慮和憂鬱情緒的適應障礙症」症狀。女童母親詢問園方及黃員,起初黃員否認,但園方調出監視器畫面,才坦承因準備婚事雜事太多所以情緒失控。
園方調出監視器畫面,黃員才坦承施虐。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律師林仲豪說,該教保員行為已對孩子構成身心虐待,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最高可處三十萬元罰鍰,若致孩子受傷,依傷害罪處三年以下徒刑,對兒童故意犯罪可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由於園方未善盡監督責任,因此與家長以十八萬八千元達成和解,其中六萬元由黃支付,並將黃員資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