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圖/Pixabay。
據《中國時報》報導,苗栗縣一名錢姓女子,於2016年4月18日,駕駛著1輛白色轎車,進入臺大醫院新竹分院的第一停車場,人離開後再也沒來取過車。
最終院方只好請求警方協助聯絡,卻怎麼也無法聯繫上錢女,車就這樣停了605天,經清查後證實,車主並非員工或病患家屬。院方正式向錢女提出告訴,要求以每小時20元的計費標準,須賠償院方29萬400元的停車費。新竹地院簡易法庭審理時,錢女從未出庭,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法官因此判決院方勝訴。
更多新聞請看》
示意圖,圖/Pixabay。
據《中國時報》報導,苗栗縣一名錢姓女子,於2016年4月18日,駕駛著1輛白色轎車,進入臺大醫院新竹分院的第一停車場,人離開後再也沒來取過車。
最終院方只好請求警方協助聯絡,卻怎麼也無法聯繫上錢女,車就這樣停了605天,經清查後證實,車主並非員工或病患家屬。院方正式向錢女提出告訴,要求以每小時20元的計費標準,須賠償院方29萬400元的停車費。新竹地院簡易法庭審理時,錢女從未出庭,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法官因此判決院方勝訴。
更多新聞請看》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