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的「正義員警」卻偷拍女生如廁。示意圖/網路圖片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陳姓前警員,數年前曾揭發長官在女同事內衣褲上塗精,曾被封為「正義警員」。去年7月,他卻在交通分隊的女廁安裝針孔攝影機,偷拍女同事如廁畫面,被害人舉發揪狼。 陳男原稱愛慕女同事,後又改稱「好玩」,2名受害女警因此情緒不穩、作惡夢,各求償30萬元。陳男依妨害秘密罪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後,昨天再被判賠2名受害女警各30萬元,可上訴。 你可能也想看: 警察作弊! 警正班入學考2線3被抓包 第7天後的警察生活 兄續弟遺志考警校 警察生氣氣! 送8隻驢子進監獄反省 台灣警察超溫暖 日網友大讚「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