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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建置防救災行動通訊備用電力採用乾淨能源

中央社/ 2018.03.19 15:32

海大建置防救災行動通訊備用電力採用乾淨能源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80319 15:32:02)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防救災行動通訊平台燃料電池備用電力」今日正式啟用,未來在停電的狀況下,可以緊急供給中華電信、遠傳、臺灣大哥大、臺灣之星、亞太等電信業者基地臺用電3天以上(74小時),確保在災害發生時通訊正常運作。

海洋大學表示,在國家通訊委員會(NCC)的經費補助下,海洋大學所建置「防救災行動通訊平台燃料電池備用電力」,是使用氫燃料電池做為行動通訊平台備用電力,包括ㄧ台甲醇產氫機每小時可產生20立方米的氫氣及4套5kw的燃料電池,380公升的甲醇儲量可供電74小時。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楊朝東簡任技正提到,為強化地區防救災通訊服務備用電源建置,近年來由經濟部能源局與NCC攜手工研院、臺經院於各縣市推廣氫燃料電池做為行動通訊平臺之綠能備用電源,目前全臺包括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苗栗聯合大學、嘉義中正大學、新北市雙溪區市民活動中心、新北市三峽五寮巿民活動中心、臺東大學、花蓮東華大學、臺灣海洋大學及高雄中山大學等9處已完成建置,對於維持長時間穩定供應之基地臺備援電力,增進災害防範能量及提升防救災效率,發揮很大的功能。

有別於過去緊急發電常用的柴油發電機,容易造成空氣汙染,氫燃料電池只會產生電流及水,幾乎完全無汙染,是目前最具發展前景的新能源方式,可普遍應用在工業的備用電力及不斷電設備、通訊設備的備用電力、偏遠地區的備用電力、家庭熱電共生系統、車輛動力、鐵路及捷運之備用電力,將能顯著改善環境之汙染。

海洋大學輪機工程學系教授張宏宜指出,燃料電池(Fuel Cell)是ㄧ種發電裝置,但不像一般乾電池一樣用完就丟棄,也不像充電電池一樣,用完須繼續充電,燃料電池須繼續添加燃料以維持其電力,所用的燃料是「氫」,所以被歸類為新能源。

張宏宜教授說,燃料電池所需要的「氫」是由甲醇產氫機所提供,以甲醇和RO水為原料,在240-260℃下,在專用的催化觸媒上進行重組,重組後成為主要含氫和二氧化氮的裂解氣。經冷卻、冷凝後,產生氫氣和二氧化碳,透過變壓吸附(PSA)技術分離提取純氫,供應燃料電池發電系統。

張宏宜教授解釋燃料電池的運作原理,他說,燃料電池含有陰陽兩個電極,在兩個電極間為具有滲透性的質子交換膜,交換膜上塗佈鉑金觸媒,氫氣由燃料電池的陽極進入,氧氣(或空氣)則由陰極進入燃料電池,陽極的氫原子經由觸媒的作用分解成兩個氫離子與兩個電子,其中電子經由外電路形成電流後到達陰極,氫離子被電子吸引到薄膜的另一邊,在陰極觸媒的作用下,氫離子、氧及電子,發生氧的化學反應,產生電流及水,所以完全無汙染。

訊息來源:國立台灣海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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