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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牌註銷不能趴趴走 中壢監理站:應將號牌儘速繳回監理機關以免受罰!

大成報/ 2018.03.15 21:02
【大成報記者羅蔚舟/中壢報導】
新竹區監理所中壢監理站表示,為健全車輛管理機制,每月針對轄管車輛清查車輛牌照遭逕行註銷牌照,除寄發汽車牌照遭註銷繳回通知單外,另遭逕行註銷但未繳回車牌之車主,有至監理單位或代檢廠辦理業務或檢驗時臨櫃窗口會提醒通知車主,儘速將註銷牌照繳回或至監理單位驗車並重新領牌或辦理報廢登記,以免受罰。

中壢監理站表示,每月會將註銷牌照車輛清冊提供給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及交通局停車管理部門,將註銷牌照車輛清冊資料事先輸入警用資訊系統及停車管理系統,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全國首創』提供警車勤務巡查時,車輛行蹤掌握-大數據應用-警車車上「車牌辨識系統」辨識即時上傳警用資訊管理系統,系統偵測到註銷牌照車輛或失竊車輛,桃園市警察局線上警網即當場攔停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4款規定,執行取締舉發扣牌並將違規車輛拖吊至拖吊場移置保管,並將違規案件移送至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後將註銷車輛號牌移送桃園監理站及中壢監理站切毀,對違規使用吊註銷牌照車輛透過跨機關合作加強淨牌執法作為收繳號牌及停車費。

中壢監理站表示,一般車輛逕行註銷原因不外乎逾期檢驗、停駛超過一年、車主死亡繼承人一年內未辦理過戶等,民眾所有的車輛如經公路監理機關註銷牌照,應儘速繳回號牌不可再繼續行駛,如仍行駛道路上或停放道路旁被查獲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處新臺幣3,600元至10,800元罰鍰並扣繳註銷號牌。

中壢監理站提醒汽車車主將吊銷、註銷牌照之車輛行駛於道路或停放於路旁長期佔用道路(車位),自104年7月1日新法上路後,將不再限於駕駛行為,已將註(吊)銷號牌或未懸掛號牌車輛之「停車行為」納入執法取締,避免該類車輛長期占用道路,影響用路人權益。

(圖由提供/新竹區監理所中壢監理站表示,遭逕行註銷但未繳回車牌之車主,有至監理單位或代檢廠辦理業務或檢驗時臨櫃窗口會提醒通知車主,儘速將註銷牌照繳回或至監理單位驗車並重新領牌或辦理報廢登記,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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