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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假成真?中國品牌「喬丹」曾遭籃球明星麥可喬丹(Michael Jordan)控告侵害姓名權,卻被中國法院駁回。如今「喬丹」反告Nike旗下的「喬丹」(Air Jordan)商標侵權。
Nike旗下品牌「喬丹」以NBA傳奇球星麥可喬丹命名,有著大量粉絲,而中國喬丹體育(QiaoDan)則於2000年註冊「喬丹」商標,雙方自2002年起相互控告,但Nike提告始終遭駁回。
近日中國喬丹體育再提訴訟,表示Nike喬丹將有高知名度和識別度的「喬丹」標識用於推廣自家運動鞋,侵害到中國喬丹的商標專用權,要求Nike喬丹公開道歉、停止授權並賠償3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38萬元)。Nike則表示,他們沒有把喬丹籃球鞋等相關標示使用於官網,只是後台的關鍵詞,所以不構成侵權。
球星麥可喬丹本人曾於2002年提告中國喬丹侵權,但一、二審均敗訴,喬丹向中國最高法院申請再審,仍遭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