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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古坑鄉永昌村外環道 遭民眾違法焚燒堆積廢棄物

大成報/ 2018.03.14 08:36


【大成報記者張立明/雲林縣報導】

雲林縣古坑鄉台3線、縣158乙線义路口附近空地,最近頻傳民眾放火焚燒違法傾倒廢棄物;雲林縣消防局古坑分隊在多次獲報前往灌水滅火,但違法放火的情事仍層出不窮,讓該隊疲於奔命。

據了解,古坑鄉永昌村外環路(台3線、縣158乙線义路口附近)空地,其中約有卅餘坪最近有某已喬遷的餐飲店家,將舊店裝璜、桌椅、沙發、巨型木塊等物品違法傾倒堆放,且多次違法放火焚燒;臭味不僅蔓延附近民家引起民怨,更懷疑可能會危害人體健康;且冒出的烏黑濃煙造成「茫煙散霧」,目視能見度降低,看不清楚路況,嚴重影響迢往人車交通安全。

雲林縣消防局古坑分隊在多次獲報前往滅火,但因火勢從內部燃燒,除非以「怪手」扒開逐一灌水,否則以該處廢棄物約有兩三公尺高,且屬笨重物品,光從外部灌水無法短時間即予撲滅。

古坑分隊指出,由於依消防法僅能處以3000元的罰款,無法達到遏止作用,難怪該商家無視法令而一再的私自違法放火。而如依據環保空污法、廢棄物法動輒處以10萬元以上罰款則較有遏阻效果;因此今天下午該處再遭違法放火焚燒廢棄物時,該分隊除派人車前往灌水滅火外,亦再度向縣環保局通報,但仍未見縣環保局派員前來處置。

對此,古坑消防分局頗有微詞,認為不僅該隊疲於奔命外,更讓民眾誤認公權力不彰,因此無所忌憚一再觸法,嚴重影響人體健康、交通或延燒的社會安全問題。

雲林縣環保局代局長張喬維,於晚間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在了解全案過程後發現有所誤會,依過去如有警方或消防單位通報,皆會儘速派員前往處置;而今(12)天下午該處焚燒案發生後,古坑消防分隊確有通報該局;但由於當時該局稽查人員刻正在斗南某處採取檢體樣本,因此在稍後天快黑時始前往古坑處置。

張喬維表示,據粗步了解,本案確有違法之處,因此將在與消防單位溝通全案後,依法對違法當事者民眾進行開罰懲處。(照片:本報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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