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蕭宇廷/臺中報導】臺中市清水區高美燈塔興建距今已超過50年,是全國唯一紅白相間的横紋燈塔,是為補強桃園和澎湖間海域的引航功能而設置,具海事重要意義。臺中市政府今年1月公告「高美燈塔」為歷史建築,未來將輔導管理單位交通部航港局依文資相關法規進行維護管理、修復及再利用。 高美燈塔位於臺中市清水區高美路748號,由關稅總局工程大隊於民國56年興建完成。臺中市文化資產處表示,當時因桃園市白沙岬燈塔與澎湖縣目斗嶼燈塔之間長達100浬海域間,沒有明顯標誌指引航行船隻、致使助航功能不足;於是在這兩座燈塔的中點興建高美燈塔,於國內海事建築中具有重要意義。 文資處指出,高美燈塔位於大甲溪口南岸、鄰近高美溼地,是我國唯一紅白相間的燈塔,外觀呈八角型,燈塔底層牆面較為厚實;內部則為圓形平面,設有一座預鑄鐵製樓梯,窗戶為木製。塔高34.4公尺、燈高38.7公尺、光程16.2浬,至今仍保有建造初期氛圍,具地區性建造物特色與建築、技術史價值。 隨著臺中港發展,關稅總局民國71年於臺中港一號碼頭遠東倉儲頂端設置「臺中港燈塔」,並把高美燈塔燈器拆解至臺中港燈塔,「有塔無燈」的高美燈塔隨之停用。文資處說,由於高美燈塔具歷史意義與建築價值,文資處提報登錄為歷史建築,經臺中市「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決議通過,名稱為「高美燈塔」,市府並於今年1月25日正式公告。 文資處表示,高美燈塔於民國103年經管理單位交通部航港局將座落地區翻修為高美燈塔園區,平日維護情況良好,並已開放民眾參觀。未來將輔導管理單位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及其相關子法進行管理維護、修復及再利用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