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桃園一名陳姓人夫2014年與邱姓女子發生婚外情,2人交往1年多後,他向妻坦承「我有小三、每月平均上床10次、我累了」,盼妻子控告小三,藉此切斷和邱女的關係。
陳男偷腥「累了」,要老婆去告小三。示意圖/取自網路
陳妻一氣之下2人都告,法院審理時,邱女聲稱陳妻早就知道她和李有一腿,並以陳妻提告時超過6個月告訴期限,主張公訴不受理。陳姓男子則供稱,對妻坦白有小三時,沒明確說出是何人。
法官認定陳妻先前不清楚誰和丈夫偷情,在獲悉邱女身分後才提告,並未逾越告訴期間,依妨害家庭罪判陳男4個月徒刑、邱女2個月徒刑,均可易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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