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庫前請勿停車」 無效還可能觸法
都會區寸土寸金,不少屋主自行張貼「車庫前請勿停車」,根據現行法規,若該處無紅黃線即未禁止停車,此舉不具效力,甚至恐因違規將1樓做車庫使用,而遭罰6萬元以上罰鍰。
依據現行法令,無紅黃線地方即可停車。圖/擷取自三立新聞
北市民眾陳太太向《蘋果》投訴指出,日前她帶小孩就醫,好不容易找到無紅黃線處停車,取車時竟遭警方告發,原因是屋主車輛要外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在有禁停標線或妨害其他人車通行處停車,才會開罰,她認為警方開單於法無據、已濫權,經爭取後,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才撤銷罰單。
北市交大大隊長黃勢清坦言,若停車處非紅黃線,且只影響住戶進出,警員應通知車主移車,或由警方將車子移置他處,該案警員未依規定處理,將加強法律教育。
當車庫要改使照 「後果自負」涉嫌恐嚇
黃隊長說,有些無紅黃線的住戶或店家,以張貼或口頭宣稱「停放此處、後果自負」,涉《刑法》恐嚇罪,最重可處2年徒刑。另外,北市交工處長陳學台說,若1樓是車庫,屋主可向縣市政府申請繪製紅黃線,但屋主須提交1樓車庫使照。
聲稱「後果自負」涉嫌恐嚇罪,最重可判2年有期徒刑。圖/取自網路
北市建管處也透露,變更使照費用逾5萬元,多數屋主不會變更,因此該處常接獲違法做車庫使用的檢舉。而建物1樓使用執照非車庫,卻做車庫使用,違反《建築法》,可罰6萬至30萬元。
未申請使照擅自將1樓作為車庫,可罰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圖/擷取自TVBS
<a href="https://line.me/R/ti/p/%40ybr2971v"><img height="36" border="0" alt="加入好友" src="https://scdn.line-apps.com/n/line_add_friends/btn/zh-Hant.pn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