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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久了只剩親情? 律師:到某階段是情義相挺

yam蕃薯藤新聞/顏韶萱 2018.03.07 11:36

一名網友指出,自己與太太結婚已經6年,感情轉變為親情,而他最近碰到一位令他心動的女生,雖然願意把所有房產、存款都給妻子已以求離婚,但對方不願離婚。對此,呂秋遠則表示「婚姻到了某個階段,其實就是情義相挺而已」

 

 

呂秋遠在臉書回應這位網友,他表示,「如果我是你太太的律師,我會建議她最後的疼愛是手放開。聽說過離婚三要素嗎?自由、孩子與金錢,你願意放棄其二取其一,證明自由對你來說,或許真的很要命。如果你想要追尋自我,那就去吧!反正人也沒一定要婚姻不可,更何況如果你的心已經不在,留你的人大概也無用,不如留下錢比較實際。」

 

呂秋遠接著指出,該名當事人離婚動機有二個,第一是對另一半已經沒有愛情的感覺,真愛在婚姻的折磨裡,本來就很難維持,許多在婚姻裡的人,總是只看到對方被生活摧殘的發胖、變老、變醜,從來看不見自己其實也已頭髮半禿、齒牙動搖,還以為自己仍是意氣風發的小鮮肉,身價還行。而柴米油鹽的爭吵,進一步就會讓婚姻的基礎慢慢搖搖欲墜。

 

第二是喜歡上別人,雖然已經坦承,但不知道以後會不會再發生。第三者不用管你爸媽的病痛、不用煩惱你家小孩的功課退步、不用煩惱房屋貸款還有多少沒繳,她唯一要做的,就是崇拜你、愛你、陪伴你,遊山玩水的是她、伴君如伴虎的是你老婆,這時候勝敗優劣就立刻浮現,你當然會覺得,第三者以後會一直出現,這就是殘酷的現實。

 

呂秋遠繼續說,「不覺得,婚姻到了某個階段,其實就是情義相挺而已嗎?」就是因為另一半陪你度過這麼多的困難,看著你頭髮從茂密變成稀疏、金城武變成金正恩,所以你們之間有了無數的默契與義氣。其實,你回答自己這個問題就好,如果換人,在10年後,你會不會一樣來找我諮詢同樣的問題?

 

呂秋遠最後就表示,如果真能確定不會,當然早該離婚,畢竟家暴、外遇、個性不合,本來就該分開,這與第三者無關。但是如果答案是不確定,那麼是不是可以再想想,淨身出戶,換得自由,真的值得這麼做嗎?

 

如果心意已決,又願意付出一定的代價,那麼會建議這名網友的妻子放手,免得她以後還要幫網友推輪椅。但是,多想3分鐘,人生更美好,畢竟人類從歷史上學到的教訓,就是人類從不學會任何教訓。「我希望你,不是那個從不學會教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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