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昨公布我國去年男女性的同酬日52天,也就是去年女性必須比男性多工作約52天,才能賺到和男性工作一整年一樣的薪水。這項結果讓婦團痛批,政府未設法縮短男女薪資差距,唯一做的只有每年發布數字而已。
在台灣,男女欲達到同工同酬還有一段路要走。示意圖/取自網路
勞動部依行政院主計總處調查受僱勞工薪資、工時資料,計算出去年男性平均時薪約315元、女性約271元,女性薪資約為男性的86%,換算女性需比男性多工作52天,才能達到整年總薪資相同。
勞動部指出,我國歷年兩性平均薪資差距,都比美國、日本、韓國小。依現有數據,台灣去年14%比日本31.9%、美國18.2%低,也小於前年韓國的35.4%;觀察增減幅度,近10年日本減幅最大,縮小4.7個百分點,其次為我國縮小4.2個百分點。
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覃玉蓉則批評,各國都有男女薪資不平等,但美國等國都在設法消除,如美國部分州已立法要求員工薪資須公開,或要求僱主不得詢問勞工前份工作薪水等,反觀我國未積極設法消除,「政府唯一做的只有每年定期發布同酬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