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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指出,依據勞動基準法第83條規定,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議,依據今年1月31日修正的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事業單位欲實施加班時數彈性分配總量管制、輪班間隔縮短或例假彈性調整等措施時,更需經工會同意;若無工會者,應經勞資會議同意,並於107年3月1日正式上路,因此事業單位與其勞工間的對話與溝通,有賴於工會或勞資會議的良性運作。
勞工局長黃荷婷說,目前統計台中勞保投保的事業單位家數約8萬6,924家,目前已設立勞資會議的家數為1萬4,550家,成立比率約16.74%、排名全國第3,僅次於台北市及新北市。
為提升勞資雙方對於協商制度功能的瞭解,市府已先針對國公營事業及涉及公共安全的交通運輸業、醫療院所等採輪班制者,及七休一例外情形的15類行業者,展開首波發文催設對象;並陸續於2至3月間辦理20場次勞基法修法及勞資會議說明會,同時受理事業單位申請輔導,屆時將由種子人員主動前往事業單位進行輔導。
市府預估今年將可輔導30人以上事業單位設置勞資會議率達9成以上,及100人以上事業單位設置勞資會議比率達9成9以上,歡迎更多事業單位向勞工局提出申請,共創友善的勞動環境。
對此,台中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廖誼炳表示,市府辦理勞資會議種子培訓很有意義,他率領產業總工會團隊全程參與,期望藉由工會力量做為政府及企業的堅強後盾,協助勞工局輔導轄下事業單位舉辦勞資會議,共創雙贏。
此外,針對《勞基法》新制將於3月1日上路,黃荷婷透露,這次中央修法兼顧安全與彈性,有助於勞工工作與家庭的平衡,並對企業營運人力安排也有助益,修正案新增調整包括休息日工時核實計算、加班時數彈性分配總量管制、加班時數勞工自由彈性選擇補休、輪班工作換班間距增加例外彈性等規定。
為加強防範勞工過勞,勞工局已整合勞動基準、勞資關係、勞工福利、就業安全及職業安全衛生各面向,規劃勞工健康保護措施,將有效降低勞工過勞風險,保障勞動權益。
市府勞工局官網也設有「勞動基準法修法專區」、「勞資會議專區」及工作規則核備資訊供民眾瀏覽,市民若有勞動權益相關問題,可下載勞工局建置之「勞動權益通App」,或撥打專線(04)22289111分機35200洽詢。
另外,各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若有勞資會議相關問題,可洽勞工局勞資關係科,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5114、35118。另勞資會議流程圖及相關表單可至勞工局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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