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戰地政務時期年度慰助金 即日起受理申請

軍聞社/
8 年前

(軍聞社記者吳柏融金門27日電)金門縣民政處表示,歷經戰地政務時期55歲至64歲107年「端節慰助金」自即日起於金門縣各鄉鎮公所民政課受理申請,截止日期自6月4日止,提醒尚未申請者特別注意,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金門縣民政處提醒符合「戶籍現設籍金門縣」、「戰地政務終止前(81年11月7日,年滿16歲)曾設籍金門縣累積滿10年、年滿16歲者」的鄉親,確定於107年6月18日前年滿55歲,即可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於107年6月4日前以「親自辦理」、「委託他人辦理(需填妥委託書)」、「郵寄(雙掛號)逕寄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信封上請註明「申請金門縣歷經戰地政務時期55歲至64歲三節慰助金」等方式逕向各鄉鎮公所民政課提出申請。

 金門縣民政處表示,鄉親於「民國42年6月19日以後出生及52年6月18日以前出生者」,尚未申請者,應於107年6月4日前完成申請作業,若未及於107年端午節前14日(107年6月4日)申請者,將自下一節次(107年中秋節)起發放慰助金,敬請鄉親特別注意。

 金門縣民政處強調,慰助金完成初次申請後,符合資格者次節不用再申請,縣府將於每年春節、端節、秋節各核發慰助金新臺幣12,000元,惟倘有年滿65歲、死亡、戶籍遷出本縣等情事者,縣府將撤銷其發放資格,戶籍遷出並經撤銷發放資格者須再遷入縣後再重新申請。

AI革命進行式
AI革命進行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