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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元宵食品抽驗12家業者33件食品全數合格

大成報/高金次 2018.02.21 11:54
〔記者高金次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出,元宵節將屆,為保障民眾在闔家同慶賞花燈、猜燈謎的同時,可安心享受元宵湯圓應景美食,新北市衛生局執行「元宵節應景食品查驗專案」稽查10家餐飲業者及2家工廠製造業者並抽驗33件食品。檢驗項目包含防腐劑、甜味劑及色素,結果全數合格;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查核也均符合規定。

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楊舒秦表示,食品業者製售食品時,若使用食品添加物,應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否則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業者之人員衛生、作業場所、硬體設備及品保系統等均應遵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倘違反未改善者,可處6萬元至2億元罰鍰。

楊舒秦提醒民眾,選購元宵食品,可挑選良好清潔衛生環境之販售場所、確認產品是否依標示保存條件販售,避免購買來路不明之散裝產品,並選擇包裝及標示完整之產品,如品名、內容物、食品添加物、製造廠商、地址及電話、有效日期等,若選購現場製作的元宵,需留意業者手部清潔及個人衛生、元宵盛裝容器及設備等是否清潔乾淨;也提醒元宵食品製作業者應注意餡料與配料等生鮮食材之適當儲存,留意其新鮮度等,以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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