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西維吉尼亞州一名警員因為拒絕向一位持槍黑人男子開槍而遭革職,他怒告韋爾頓(Weirton)市府,雙方最後和解,他獲賠17.5萬美元。
據報導,2016月5月,警員梅德(Stephen Mader)試圖說服23歲的威廉斯(R.J. Williams)放下手中的武器,但另一名警員看見威廉斯舉起手中的槍而將他射殺。事後,當局發現威廉斯的槍中根本沒有子彈。梅德說,他當時就認為威廉斯想以「被警察殺死」的方法自殺。案件當時在全美引發熱議,主要是因為梅德是白人,而疑犯威廉斯是黑人,種族因素是否影響警察執法引起大眾激辯。
此訴訟的爭議,則在於梅德於案發現場的應對方式,導致他被解雇。
當地州憲法法令規定,除非警察有理由相信,持武的目標會對警察或其他人的生命構成即時威脅或造成嚴重身體傷害,否則禁止警察使用致命武器。梅德當時接相信威廉斯並沒有對他或其他人造成死亡或身體嚴重傷害的威脅。
當梅德要求威廉斯放下槍時,威廉斯回答:「我做不到,請對我開槍。」另外兩名警員抵達現場,看見威廉斯舉槍後,其中一人開槍將他射殺。當年調查人員認為,開槍的警員處置得當。
針對訴訟結果,梅德的律師歐布萊恩(Timothy O'Brien)透過聲明說,「梅德試圖解除狀況的行為值得被讚揚而不是懲罰,任何一位警察都不該為了保住工作而感到需被迫取走性命。」時至今日,梅德仍然認為他被開除是不公的決定。他透過聲明表示,「我很高興這件事能夠落幕,我只希望這種事再也不要發生。」
韋爾頓市經理布洛瑟(Travis Blosser)表示市政府支持開除梅德的決定,「我們仍然認為我們做了正確的決定。我們不後悔,我們認為我們為了社區做出正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