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孟穎/台北報導
交易金額動輒百萬、千萬,買房、賣房都不容易,尤其是密密麻麻的契約書,對普遍購屋族而言,除了難以消化、也很難察覺其中異狀,容易在交易後才發現異狀,但有趣的是統計2017消費糾紛發現,最常見的消費糾紛原因竟然是「買賣雙方吃了後悔藥」!
桃園統計2017房地產消費糾紛,其中契約相關的占逾6成(圖/好房資料中心)
根據桃園市政府統計2017房地產消費糾紛案,總共有169件,以「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多達61件,占36%最大宗,其中包含「賣方後悔終止與仲介業的賣屋委託」及「買方終止和屋主或建商的購屋契約」,數量較2016年21件,大增近3倍。
而同樣也是屬於契約簽立問題的「訂金及斡旋金返還」部分糾紛,也有48件,占總體28%,桃園市地政局提醒,民眾買房付了斡旋金後,如果賣方同意出價的價額,斡旋金才會轉為定金,此時就視同買賣成立,如果後悔不買了,就視同違約、難要回,除非是賣方不願意出售,才能全數退回;而如果是簽「要約書」取代斡旋金的購屋族,雖不用提供價金,但如果賣方同意售屋,買方反悔也一樣可能要賠償違約金或支付仲介服務費。
統計2項契約簽立相關的不動產糾紛,占總量的64%,另外其他種類的消費糾紛還有「交屋遲延」占7%、「漏水」占6%,和包含契約審閱權等12個細項的「其他」占23%。
2017桃園房地產消費糾紛(圖/桃園市地政局提供)
好房TV主持人Sway提醒,不光是預售屋風險大,買任何房子,厚厚的合約書、銷售方口頭上有再多的保證都還是有可能是假的!即使是大品牌建商、有聲稱能保證獲利的投資廠商等等,都一樣也有出包的可能,建議買房選擇成屋比預售屋佳,而合約書中有7個細節,提醒購屋族「看越多越好、越不容易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