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整形後可能產生醫療糾紛,但非理性的醫療糾紛也讓醫師怕怕!
大成報/
8 年前
(記者林瑞明/台北報導)目前台灣醫界生態,醫療糾紛居高不下,醫師犯罪率為全球最高的國家,急診暴力,及健保給付醫療費用偏低等種種壓力之下,醫師行醫之路坎坷不安,醫療行業淪為血汗行業,坊間流行「第一賣冰,第二告醫師」調侃,因為在台灣按刑事訴訟法告人是免費的,如果顧客在醫美整形療程後表示不滿意,進而產生醫療糾紛,對醫師而言就造成很多麻煩,因此,若是正常的醫療問題當然就要解決,但是若為非理性的醫療糾紛,也會形成顧客吃霸王餐的情形,合格醫師也是害怕遇到!
台灣非常歡迎國際華人來享受優異並且價格合理的醫療品質,Discovery曾報導台灣醫療技術在國際間早已享有盛名,許許多多的國外患者透過高品質的醫療服務在台灣獲得一個嶄新的人生。台灣的醫療院所中,已有15家通過全球醫界公認可信度最高的JCI(Joint Commission International)的國際認證,繼美國、加拿大、澳洲後,全球第4個執行醫院評鑑制度的國家,台灣的醫療體系及技術,已經達到世界級水準。據台灣衛福部統計,2016年有近30萬的外籍人士來臺使用醫療服務。
台灣在醫療服務國際化的情況下,為了健全醫療環境,如果國際人士有醫療面的爭議可以透過中華民國台灣衛生局等主管機關,經醫療法第98、100條所規定,送「醫事審查委員會」如有醫療疏失可以獲得合理的補償,請國際人士安心使用台灣優質的醫療環境。
劉承武檢察官於公道正義服務協會的演講場合,明確表示如有醫療糾紛,依照醫療法98條向司法院聲請送醫審會鑑定,因依據同法100條規定的「醫審會」是最公正客觀的單位,醫療雙方及媒體應審慎發言,以免造成誹謗,觸犯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十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依行為人在指摘或傳述所使用方法之不同,而將本罪分為普通誹謗罪與加重誹謗罪:行為人若是以言詞或舉動為之者,構成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一項之普通誹謗罪;如果行為人之指摘或傳述是以文字或圖畫為之,例如刊登雜誌(院解字三○八二號)、印發傳單(院字二六八五),即構成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二項之加重誹謗罪。
台灣非常歡迎國際華人來享受優異並且價格合理的醫療品質,Discovery曾報導台灣醫療技術在國際間早已享有盛名,許許多多的國外患者透過高品質的醫療服務在台灣獲得一個嶄新的人生。台灣的醫療院所中,已有15家通過全球醫界公認可信度最高的JCI(Joint Commission International)的國際認證,繼美國、加拿大、澳洲後,全球第4個執行醫院評鑑制度的國家,台灣的醫療體系及技術,已經達到世界級水準。據台灣衛福部統計,2016年有近30萬的外籍人士來臺使用醫療服務。
台灣在醫療服務國際化的情況下,為了健全醫療環境,如果國際人士有醫療面的爭議可以透過中華民國台灣衛生局等主管機關,經醫療法第98、100條所規定,送「醫事審查委員會」如有醫療疏失可以獲得合理的補償,請國際人士安心使用台灣優質的醫療環境。
劉承武檢察官於公道正義服務協會的演講場合,明確表示如有醫療糾紛,依照醫療法98條向司法院聲請送醫審會鑑定,因依據同法100條規定的「醫審會」是最公正客觀的單位,醫療雙方及媒體應審慎發言,以免造成誹謗,觸犯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十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依行為人在指摘或傳述所使用方法之不同,而將本罪分為普通誹謗罪與加重誹謗罪:行為人若是以言詞或舉動為之者,構成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一項之普通誹謗罪;如果行為人之指摘或傳述是以文字或圖畫為之,例如刊登雜誌(院解字三○八二號)、印發傳單(院字二六八五),即構成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二項之加重誹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