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圖/翻攝自臉書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曾指控,當時彰化縣長國民黨候選人林滄敏詐領補助款,而遭林滄敏提告。高院昨日認定段未盡查證義務,嚴重侵害林的名譽,又判須再賠償林一百萬。段宜康不服表示,他是民進黨立委,該判決可能牽涉到法院對某人言論的反彈,這樣變成民事官司的結果就加重了,不然這樣的一個判決其實是不合理的。對此,國民黨發言人洪孟楷就諷刺:「段宜康打臉蔡英文的『司法改革』!像個爺們很難嗎?」
洪孟楷在《臉書》表示,段宜康不實指控林滄敏詐領補助款,並且公開承諾要吞曲棍球,結果二審判決要判賠100萬元,段委員不思反省、卻大言不慚因為是民進黨籍所以被判有罪,這不就是擺明打臉宣示要做司法改革的蔡英文辦事不力?還是認為民進黨就該有特權,司法看到他也該轉彎,說實話,不實指控就該負法律責任。
洪孟楷接著提到,高等法院判決出爐,段宜康身為當事人,確實有再提最高法院的資格,但是如果沒能提出新事證,那麼最高法院也只能選擇不受理或發回,換句話說,就只已經95%確認的事實,段宜康該不會認為全台法官都要向民進黨俯首稱臣吧?
洪孟楷還指出,2014年為了彰化縣長選舉,而讓段宜康在造勢晚會上的不實言論,甚至說「吞曲棍球」承諾;讓林滄敏沒能當選,如今即便法院判段宜康不實指控需賠償,但3年多前的縣長選舉難道能夠重來?林滄敏的公道又有誰能還他呢!段宜康覺得判決荒唐,林滄敏難道就活該倒楣?
最後,洪孟楷表示,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段宜康快人快語不是第一次,之前花蓮市長補選後留下「我可以假裝尊重選舉的結果,但我沒辦法假裝不鄙視那些選民」這種鄙視選民的言論,現在又不認判決結果,民進黨委員們,拿指責別人要像爺們的標準來要求自己,可以嗎!
國民黨發言人洪孟楷臉書全文,圖/翻攝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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