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獸父夥同2名兒子,強迫自己未滿15歲的小女兒從事性交易,2016年間少女被爸爸、2個哥哥載送到蔡姓友人家,任憑她被用手指、生殖器性侵,最後還和蔡男收了近2000元;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3人起訴。
桃園市一名15歲少女被爸爸、哥哥強迫從事性交易。示意圖/ingimage
根據《聯合報》報導,前年3月及6月間,爸爸和2名哥哥們開車載著妹妹到新北市,與蔡姓友人約好在附近的便利超商見面,一下車就命令小女兒跟著蔡男回去,結果兩次分別遭蔡以手指、生殖器性侵,事成後父親還向蔡收取了500至2000元費用,藉此牟利。
檢方還查出,小女兒除了被父兄當作賣淫工具,在她8歲時二哥不顧她反對,還強迫拉她的腳撫摸自己生殖器以滿足性慾,直到前年又被用同樣方式性騷擾1次。
事後社工發現報警,父親及2名哥哥才坦承有對妹妹伸出狼爪,檢方偵結依對妨害性自主罪嫌將3人起訴,另涉嫌性侵少女的蔡男則交由新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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