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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雨遮登記適用新舊制 買賣契約看分明

網路地產王/ 2018.01.23 13:19
揭露雨遮登記適用新舊制 買賣契約看分明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內政部舉行例行記者會,地政司副司長王成機說明建物測繪登記新制,以2018年1月1日為分界,未來屋簷雨遮不再辦理測量登記,由於新制不溯及既往,中古屋、成屋或2018年以前登記的,還是存在屋簷、雨遮的登記面積。而建物地下層也改以牆壁中心為界辦理測量登記面積,以健全測量登記制度,減少市場誤導及買賣糾紛,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為落實預售屋屋簷、雨遮不登記不計價,未來新屋的登記資料上,附屬建物不會再出現屋簷、雨遮,權狀也不會有屋簷和雨遮的登記面積。內政部同步研議配套措施,著手修正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預計今年上半年可出爐,屆時業者應明確告知消費者是否適用登記新制,落實資訊透明。

由於消費者多半沒辦法看到建造執照,無從確認建案適用新制還是舊制、坪數有無被虛坪灌水。因此王成機表示,去年就開始針對預售屋的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和不得記載事項,要求屋簷、雨遮不納入登記,也要求業者要在不動產說明書內做說明,新制以後的屋簷雨遮不納入計算,讓民眾更清楚。

王成機說明,擬於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提供勾選或註記項目,註明此建案是否申請建照時間是位於2018年1月1日之後;同時也會加強輔導不動產經紀業者依規定說明、提供不動產說明書,確保買賣雙方權益。為避免建商假裝在今年1月1日以前申請建照,將雨遮納入坪數登記的情況,應以不動產的移轉買賣以登記機關登記的資料為準,民眾到地政機關都可查詢到資料。

現行的預售屋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已規定,附屬建物除陽台外,其餘項目不得計入買賣價格;王成機表示,新版修正發布後,可進一步落實不登記、不計價,若縣市政府查核發現建商或經紀業者未遵守公告修訂新規定,可要求限期改正,未改正將處以三至30萬元罰鍰,再不改正,則加重處五至50萬元罰鍰。

此外,內政部也規劃於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中,增加揭露「附屬建物的面積明細」、「主建物面積占建物移轉總面積的比例」及「主建物加陽台面積單價」等相關資訊,而這次新制還有另一個修正重點,原本建物地下層以牆壁外緣為界辦理測量登記面積,新制修改為以牆壁中心為界來測量,以健全測量登記制度,逐步與國際制度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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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類: 地產新聞, 房產法規, 購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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