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秒煞車8次被開罰 法官撤銷:過度謹慎
yam蕃薯藤新聞/吳奇諺
8 年前
吳男因多次煞車而被檢舉。圖片為示意圖。圖/wikimedia。
台中一吳姓男子去年因開車多次煞車,而被後方駕駛檢舉,原交通裁決處認定他無故煞車而開罰。但吳姓駕駛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供稱這裡是險降坡路段,都有減速慢行標示,他才會依標示減速,法官認為他是過於謹慎,而撤銷罰單。
吳姓男子在500公尺內,23秒的時間煞車8次,而被後方駕駛檢舉。交通裁決處認定其無故煞車,影響用路人安全,開罰1萬9千8百元,還要吊扣牌照三個月。吳男不服而提起行政訴訟,最終法官撤銷罰單。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兼發言人莊深淵表示:「本件汽車駕駛人每次煞車減速時,都有相應的路況,有時是右側有機車超車,有時是右側道路有車輛停等紅燈。」
吳男所駕駛的台中三民路,駕駛說當時道路有標示陡坡,路邊也有指示牌要開慢一點,才會沿途煞車,法官採信駕駛說法,並表示,吳男多次減速煞車時,同向的左側兩車道駕駛也都同步煞車,可見當時的路況這麼做並無不當。或許他的「駕駛習慣」與部分駕駛不同,但這是基於安全而過度謹慎,才會讓人誤會是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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