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酒駕抓不勝抓,台中市長林佳龍15日在市政會議提議,酒駕肇事後,肇事車就變成犯罪工具,應該要當場沒入,請中央主動修法,他也會請市籍立委提案,不過,立委江啟臣表示,「沒入酒駕車輛」等相關重罰概念,立法院已有動作,包括多位民進黨立委也已有相關提案,但多數束之高閣,關鍵在行政機關執行否?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及郭正亮去年都在立法院提過相關法案,當時還召開過公聽會,希望酒駕扣車排除租賃業,不讓租賃車成為酒駕慣犯卸責管道;交通部則回覆,涉及層面廣,要審慎評估。
警察局長楊源明
江啟臣說,他曾在2012年提過仿效歐美經驗,開發類似「酒測鑰匙」等法案,他也有進一步連署曾銘宗委員所提之酒駕防範措施的法案。
江啟臣認為,過去立法院無論哪一黨委員提案,主要的阻力來自行政機關的阻擋與壓力,現在的執政黨掌握行政機關,行政院長是賴清德,林市長如果知道問題的癥結,該呼籲的不是立法院,而應該在行政院會當面向賴清德院長問個清楚,行政機關的態度是什麼?同黨執政的行政機關若不同調,再多提案與呼籲,恐怕都會淪為口號!
林佳龍15日在市政會議說,台中市取締酒駕不分日夜稽查,動用警力4.5萬人次,但仍然抓不勝抓,大家抱著僥倖心態,哪天會撞到誰都不知道,他建議酒駕肇事車輛應當場沒入,這招應該會很有效。
林佳龍說,酒駕後肇事車變成犯罪工具,應該當場沒入,因為肇事人不守規矩、控制不了自己,喝了酒開車去撞人,應修法當場就沒收,「如果做民調全民都會贊成」,他曾在道安會報提出建議,也正式建議中央修法沒入酒駕肇事車。
林佳龍說,「如果開雙B車酒駕後被沒入,大家就知道後果了,會請台中市籍立委提案修法,也請中央主動來修改法令,相信能一招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