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李婉鈺的園地。
前年12月新北市議員李婉鈺遭人指控,在板橋與友人用餐時與一對姊妹起爭執,還涉嫌對她們比中指、罵「肖查某」,今新北地方法院則依公然侮辱罪,將李婉鈺判處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1萬元。
據了解,2016年12月22日晚間,疑似因李婉鈺與友人聚餐時,沒有控制說話的音量,正巧也在餐廳內的許姓姊妹則上前提醒,卻引發口角糾紛。事後身為樂團主唱的妹妹「恰吉」就在臉書發文,表示當時李婉鈺的眼神輕蔑、說話大聲,甚至還白了她一眼,並放上影片要大家「看看李姓議員嚣張行徑」。
並表示當時李婉鈺還對她們說,「這裡是公共場所,為什麼我要小聲一點」,甚至比中指對她們罵「肖查某」,氣得她們對李婉鈺提告公然侮辱。不過李婉鈺也不甘示弱地控告她們誹謗與傷害,並聲稱2人在結帳時故意拿包包撞她,造成她身體及臉部瘀青。由於李婉鈺始終沒有拿出照片與驗傷單,因此檢方以事證不足為由不起訴許姓姊妹。
而針對臉書誹謗一事,檢方認為並非憑空虛構,且確有此事,應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未構成加重誹謗。不過李婉鈺卻始終否認犯行並稱,「全案是浪費公家資源,不是我去招惹,而是對方姊妹來挑釁,也不是我去污辱許家姊妹,而是許家姊妺來污辱我。」然而上月開庭時卻說,不想再繼續爭論下去,決定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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