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醉女到旅館休息 卻遭狼男揉胸舌吻還硬上!

yam蕃薯藤新聞/顏韶萱
8 年前

示意圖/翻攝自pxhere

 

新北市一名32歲的吳姓男子到友人家聚會,結束後要送一名女前同事回家,而該女因喝太醉無法回到樓上的住處,便要求吳男改送旅館。進房後,該女表示想喝水,沒想到吳男竟「嘴對嘴」強餵並藉機舌吻,更對其性侵得逞,完事後還將保險套丟入馬桶沖掉;隔日該女清醒時,立刻聯絡友人報警處理。

 

據《蘋果》報導,2014年年底,吳男邀約另兩名朋友到王姓友人在三重的住處喝酒;而被害人因剛好在鍾女家,她也是吳男的前同事,就被邀請一起聚會。但之後女子喝到爛醉,結束後她想騎車回家就被勸阻,只好跟搭計程車的吳男一起離開。

 

一開始回到被害女子住處時,女子因喝太醉無法上4樓的住處,便讓吳男改送她到旅館休息。到了旅館後,該女要求喝水,沒想到,吳男竟「嘴對嘴」強餵並藉機舌吻,女子當下雖有拒絕並轉身假裝睡覺,但吳男卻仍爬上床,脫掉她的衣物後,開始猥褻女方胸部,更用手指、生殖器性侵得逞,最後還把用過的保險套丟入馬桶沖走。隔天下午女子清醒後,馬上聯絡友人報警處理。

 

吳男到案否認辯稱,女子當時是有意識的,自己脫掉褲子,還發出呻吟愉悅聲,兩人是屬合意性交。而法院認為,吳男曾用手機傳訊給鍾女,抱怨女子「沒辦法走路」、「一直說要住旅館」及「邊走邊吐」等,加上旅館監視器拍到女子是由吳男攙扶拖行進房,且事後吳男也傳LINE給該女說:「我是單親爸爸,有個小孩要養,頂多拿1、2萬」,因此認定被害人當時已無意識,也無力抵抗。

 

法官表示,被害女受害後罹患焦慮憂鬱,還尋求心理諮商,更畏懼接觸男性;而吳男犯後不但否認犯行,其態度惡劣、毫無悔意,還謊稱是對方主動,且為「仙人跳」要求賠償100萬元才提告。最後,法官依乘機性交罪判吳男3年2月徒刑;民事求償部分則判吳男須賠償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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