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2歲男童王昊遭母親的男友劉金龍等4人餵毒虐打20多天後,棄置醫院急診室往生,事後劉男被依傷害致死等罪判刑30年定讞,但王昊的姑姑王薇君認為判決不公,去年向最高法院遞狀聲請再審。
協助處理王昊案的律師林鈺雄表示,聲請再審是在突顯最高法院對被害人的保護不足,台灣的兒虐案件一再反覆發生,對被害人的保護仍停留在事後給予金錢,而非事件發生後國家機關給予關懷協助。此外,最重要的一點是「被告幫小孩子注射的毒品劑量,已經超過一般成人致死的量,我們認為這個行為是一個不確定的殺人故意,而不是傷害致死,因此認為法條施用錯誤,才會提起再審。」
男童王昊生前模樣十分可愛,卻遭凌虐致死。圖/翻攝自YouTube
軟禁凌虐餵食毒品 遭丟棄於急診室
2011年10月,有多項毒品前科的劉金龍將王昊以買糖果為由,把王昊帶到友人住處,並對女友謊稱小孩送去給保母照顧。實際上,劉男跟3名友人周建輝、許冠雄與鄭盛峰軟禁王昊20多天,期間輪流凌虐,用燒紅鐵釘燙腳底、鐵鎚敲打鼻子和四肢、拔去指甲,並以毒煙噴臉、針筒注射等方式,餵王昊吸食安非他命、海洛因等毒品以防哭鬧。
年幼的王昊遍體鱗傷,2011年11月1日深夜10時32分,遭丟棄在台北慈濟醫院急診室一張病床上,被發現時已沒有生命跡象。
二審:尚有人性 姑姑不服聲請再審
檢警循線查出劉男等4人趁亂將王昊棄置醫院。一審依成年人共同對未成年人犯以強暴使人施用第一級毒品、故意傷害兒童等罪,判處劉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但高院二審指劉男等人將王昊送醫,代表「尚有人性」,改判劉男30年徒刑,另3名共犯各判9年到20年徒刑,最高院2013年7月10日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王薇君認為,王昊慘遭劉金龍等4名狠心毒蟲,拔指甲、烙腳底、注射毒品百般凌虐至死,應依殺人罪判刑。而今(5)王薇君在臉書PO出好消息,高檢署確定要提再審,她說「天啊!我感動到哭了」。
高檢署確定再審,王昊姑姑王薇君感動落淚。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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