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受邀烤肉趴 竟被同學爸帶到賓館伸狼爪!
yam蕃薯藤新聞/顏韶萱
8 年前
示意圖/翻攝自Wikimedia
台北市一名41歲的吳姓男子,前年中秋節在家舉辦烤肉時,發現兒子邀請的一名15歲女同學長相不錯,竟起狼心,假裝要載她出去兜風,實際上,卻是把她帶到住家附近的賓館,進房後就隔著衣服摸其胸部及猥褻其下體,好在少女靈機一動,藉口要去廁所,便趁機打電話向朋友求救,才順利逃過一劫。
據《自由》報導,當天因烤完肉時已經很晚,吳男和兒子的朋友們都表示要該女同學留下來過夜,她也同意。而吳男稍晚時就提議要載少女去外面兜風,實際上卻是騎車帶她去賓館。
當電梯門一打開後看到櫃檯,雖然少女覺得奇怪,但之後卻被吳男拉進房間。當她進房坐在床邊時,吳男突然把她拉到床中間,並隔著衣物摸她胸部、強吻,還猥褻少女下體。她雖奮力抵抗拒絕,卻仍不見吳男停止動作。少女這時靈機一動,藉口上廁所就躲進廁所,趁機打電話向朋友求救。出去後,吳男又把拉她上床,這次還想解開其內衣鈕扣及脫褲子。這時,少女朋友打電話給吳男,吳男講完電話後就表示:「不玩了,我要去載妳朋友來」,便離開房間。少女朋友過沒多久就來陪她,還跟少女建議立刻報警處理。
吳男到案否認犯行,還辯稱是因家中房間不夠,才會載少女到賓館,且少女進去前都沒有抵抗,若真被猥褻,為何上廁所時沒報警,反而打電話給朋友,根本不合常理。
而法官發現,少女有傳訊息給朋友說,「我快哭了」、「怎麼辦」、「我被朋友他爸...」、「不救我就來不及了」、「他壓我」等,其朋友出庭也證稱廁所通話時,少女的確在哭,法官因此認定少女證詞屬實,最後士林地院依對未成年強制猥褻罪判吳男9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