苛扣村長事務費 北埔鄉長姜良明遭彈劾

客家電視台/
8 年前

【廖期錚 范綱儀 台北】

2016年大選後 ,北埔鄉長姜良明 疑似因為選舉因素 ,苛扣水磜、外坪兩村村長事務費,兩村長甚至 還曾向蔡英文總統攔轎陳情 ,監察院經過調查 ,監委認為姜良明濫用行政裁量權,明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依法提出彈劾,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處理。

經過近五個月的調查 ,監委仉桂美、江明蒼,對北埔鄉長姜良明的彈劾案 ,4日在監察院,以8票對4票正式通過。

監察委員 方萬富:「監委仉桂美、江明蒼,提案彈劾,那麼經出席的委員,過半數同意通過。」

時間回到民國105年2月,當時民進黨籍的北埔鄉長姜良明疑似選舉因素將水磜、外坪兩村,本來可以直接撥給村長的45000元事務補助費,改成其中42000元,需檢據核銷的村辦公費,引起兩村長拒領抗議,監委經過調查,認為姜良明的舉動於法無據,且明顯和其它七村有差別待遇,加上內政部、主計總處與新竹縣政府多次去函卻不見改正,因而提出彈劾。

監察委員 江明蒼:「經過幾次函示,說這會違反相關法令規定,相關函釋的規定,他也不聽 ,所以我們不得已,只能用彈劾的方式來處理。」

監委也指出 ,按照民國89年通過的「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村長每月可領事務補助費45000元,並以一定比例提撥為村辦公費,而照慣例最多就是 提撥2至3000元做為村辦公費,內政部甚至在106年7月廢止提撥規定,面對彈劾,姜良明大喊冤枉,並強調這樣的決定,出自行政裁量權,依法有據。

北埔鄉長 姜良明:「而且看緊人民的荷包,國庫的荷包,為什麼我這樣做是錯誤的,為什麼政府不帶頭做,讓我們人民去辛苦。」

監察委員 仉桂美:「可是裁量權也不能對抗,法制上相關規定的,所以我想還是制度問題。」

這場鄉、村長之間的大戰,目前已經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但在此之前,因為監察院的彈劾,北埔鄉長姜良明恐怕得先面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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