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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傳會成立 民團憂族群媒體獨立性

客家電視台/ 2018.01.01 00:00

【陳沿佐 王琬儒 台北】

經過將近半年的討論,客家基本法修正案去年12月29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其中條文明訂,政府應捐助設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如此一來客委會將可透過基金會,解決客家電視台以及講客電台,目前定位不明的困境,並辦理客家公共傳播事項,但近期民間不斷有意見反應,既然要推動客家媒體公共化,實在不必另成立基金會,在現有公視法修法即可完成,擔心若以基金會的方式推動,會使客家媒體失去自主性,但立委強調無論是基金會的人事或是預算使用,都會經過立院嚴格把關。

客家基本法修正案,在去年12月29日正式三讀通過,其中條文也一併處理,客家電視台以及講客電台,定位不明的問題,客委會未來可捐助設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推薦人選交由行政院審議後,組成營運團隊,負責辦理客家公共傳播事項。

客委會主委 李永得:「因為有些業務透過基金會來做,彈性會比較大啦,比如說講客廣播電台,用客家委員會來做,單只是員額的問題,就已經是很大的問題,所以人事單位,不會同意有正式的編制,所以所有的人員變成臨時人員。」

雖然透過成立基金會,能讓客家電視及講客電台,組織營運依法有據,像客台也就不必再持續,以標案的方式,每年另委由公視辦理,但在這樣的構想出爐後,外界仍有不少意見反應,由客委會另外成立,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與現有公廣集團功能疊床架屋,學者認為現階段該做的,應該是推動公視法修法,但立委卻認為緩不濟急。

民進黨立委 鍾孔炤:「大家討論的結果,公廣的話要轉過去,可能3年、5年後,但是這3年、5年後,最起碼我們客家電視台,要給我們裡面的員工,有一個穩定性,不會說2年1標、1年1標,做出來品質好不好,要是做出來品質不好大家又會罵,最起碼有一個委員會在那邊,有一個監督的機制。」

民間的擔憂,來自基金會的監督力道,是否能適時發揮,就怕由客委會直接出資捐助的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可能會某種程度,影響媒體的獨立自主運作,也讓族群媒體,應朝向公共化發展的精神背道而馳,同樣的問題也發生在,這次增訂的客家文化發展基金,民眾也關心,未來錢是否能花在刀口上。

國民黨立委 吳志揚:「成立客家文化發展基金的主要目的,就是客委會的預算有限,希望額外的針對我們客家人才的培養,還有客家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能有比較多的資源。」

立委強調未來無論是基金會的人事或是預算使用,都必須經由立法院把關,對客家未來的發展應有好處,由於法案才剛三讀通過,未來的實際執行面如何,還有待時間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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