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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全民當金融吹哨者 降檢舉獎金發放門檻

卡優新聞網/張家嘯 2017.12.29 07:39

  為讓金融弊端更能被揭發,金管會修正檢舉金融違法案件規定,鼓勵全民當吹哨者。檢舉獎金發放門檻,將從先行的被檢舉案件罰鍰100萬元以上,降低為20萬元以上即可,並增訂罰鍰20萬元到100萬元案件,每起檢舉獎金1萬元。

  過去檢舉獎金僅有40萬元、20萬元、5萬元三種標準,增加1萬元的原因,主要是統計歷年裁罰案,很多都不到100萬元。為讓民眾檢舉違法案更有促因,增加20萬元到100萬元的罰鍰案,檢舉人也有1萬元獎金。其餘維持現行規定,罰鍰100萬元到500萬元,獎金5萬元;罰鍰500萬元到1,000萬元,獎金20萬元;罰鍰1,000萬以上,獎金40萬元。

  金管會表示,一年收到好幾千件、甚至上萬件的檢舉信件,而檢舉獎勵措施實施以來,今(106)年約已發出35萬元。案件狀況多半為針對地下期貨公司,但有些檢舉地下保單的案件,因是匿名舉發,就無法發出獎金。

  同時,為避免出現獎金分配產生爭議,獎金分配方式也明訂,像是數人「共同」檢舉金融違法案件時,應給與獎金者採平均分配,而若是數人「分別」檢舉同一金融違法案件,且提供具體事證,無分先後將一樣採平均分配。

  另外,增訂受理檢舉機關對於檢舉人的安全,在必要時得洽請警察機關依法處理,以保護吹哨者人身安全。不過,為避免因此濫行檢舉現象,金管會也修改規定,增訂民眾檢舉金融違法案件,如使用偽造證據經判有罪者,除了收回獎金,若涉及誣告、偽造文書等刑責,則移送司法機關辦理,以維護檢舉案件品質。

  金管會強調,已規定金融機構內部也應設置適當的申訴管道,而這將是明(107)年的金檢重點,也就是金融機構是否設置公告內部,以及外部人員檢舉管道、建立檢舉人保護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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