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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智慧電表 台電與電信業者合作最划算

匯流新聞網/黃有容 2017.12.28 12:10

匯流新聞網記者黃有容 / 台北報導

對於遲遲未上路的智慧電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不同佈建方法釋疑了。NCC說明,智慧電表有兩種可行方式,其一是和電信業者的物聯網合作,另一種則是公用事業自行建置專業網路。而兩者之間,NCC認為,台電若使用電信業者物聯網服務,除了可以使用業者提供的優惠資費,也不用再繳納其他規費或向NCC申請。

為了讓台灣居家基本設施更智慧,包括水、電、瓦斯等公用事業都可以使用智慧讀表,NCC表示,對於相關物聯網服務,已經準備好無線電頻率供應,以及協助業者商用物聯網運轉。

全球各國的智慧讀表佈建技術多元,NCC說明,通訊方式可採有線、無線或其混合方式佈建,包含無線Wi-Fi、4G、電力線傳輸(PLC)及物聯網技術等。在智慧讀表的網路傳輸維運管理方面,則有與電信業者合作,或自建專用網路兩種選擇。

NCC指出,目前已經有電信業者基於「行動寬頻業務」,取得NCC核配的040字頭物聯網專用電信號碼,來擴展蜂巢式物聯網服務,如中華電信、遠傳電信使用的NB-IoT技術物聯網;以及取得NCC核發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執照的電信業者,使用免執照頻段投入非蜂巢式物聯網服務,如LoRa、和台灣大使用的Sigfox等技術的物聯網,都是智慧讀表可以援用的物聯網服務。

NCC說,如果公用事業單位,例如台電,選擇跟電信業者合作,資費部分NCC不需要介入規範管理:以NB-IoT物聯網服務資費來說,費率只需要業者「函知」NCC即可,不用「備查」或「核定」;而非蜂巢式技術(如LoRa、SigFOX等),其費率完全不須NCC管制。且因市場競爭,業者之間會相繼推出有競爭力的資費,公用事業也可能拿到比企業客戶更優惠的資費方案。

NCC認為,相較於自建專用網路,公共事業和電信業者合作,只需要付給電信業者物聯網服務的「通訊費率」,不需要另外付「無線電頻率使用費」,也不用額外進行無線通訊網路基礎建設,可以大幅降低營運成本,及快速擴展用戶智慧讀表服務。

當然,公用事業也可以獨立申請特定頻段、自建專用電信去連結智慧讀表。由於無線電頻率是稀有公共資源,為提升資源有效利用,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而公用事業在106年9月12日修正的「無線電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中,享有7折優惠。

NCC透露,以台電來說,目前台電計劃申請特定無線電頻率,以專用電信方式建置智慧電表的無線通訊基礎網路,就需要繳交「無線電頻率使用費」給NCC,並另外負擔基礎建設費用。
20171226-亞洲‧矽谷「智慧城市旗艦應用服務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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