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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一名罹患躁鬱症的許姓男子在住院期間,竟潛入另一名罹患情感性精神疾病的女大生病房,趁被害人服用安眠藥無力反抗時,脫褲指姦這名女大生。許男一審遭判刑2年,但他不服竟上訴稱:「法官未考慮我病發性慾高漲」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許男於2015年7月29日因躁鬱症發作住院接受治療,而被害女大生則是在晚他一個月住院治療。就在同年8月22日上午9點多,許男竟利用被害人服用安眠藥熟睡時潛入病房,強吻並脫掉對方的褲子,再以手指性侵2次得逞。
事後,當女大生返回學校時,向校內心理諮商師哭訴遭性侵一事,此案才曝光,被害女大生表示,她雖有意識到許男的動作,但當時吃藥後無力抵抗,也沒辦法做出太明顯的肢體動作,只有腳稍微移動了一下。
一審時,法官判處許男依趁機性交罪2年徒刑,但許男不服上訴,理由是「法官沒有考慮到他當時躁鬱症發作性慾高漲,而且醫院也沒有徹底實行監護、隔離,他才會性侵女大生。」
而二審法官認為,許男在事後曾向護士道歉,顯然他並非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另外,根據醫院記載的資料顯示,許男當下確實有出現嚴重躁期症狀,行為因此受到影響,但也不到不能辨識行為是否違法。最後,二審法官駁回上訴,並改判緩刑5年,期間須付保護管束,保護管束期間完成後,還要進行個別精神治療、心理治療,每月至少4小時,直到病情好轉、穩定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