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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商品逾7成不合格 驚喜包疑出清瑕疵品

卡優新聞網/范詩敏 2017.12.22 08:10

  很多民眾開始在家中布置聖誕裝飾,商家也推出各式應景商品搶市。不過,消基會隨機採樣相關商品,卻發現高達73%不合乎法規,當中所謂的「聖誕驚喜包」更疑似是廠商找機會出清瑕疵品的藉口。

  消基會在北、中、南量販店、文具店、生活百貨等實體販售通路,依據「商品標示法」及「玩具商品標示基準」,抽檢17件一般商品及13件玩具商品等共30件檢品,檢驗是否符合規定。結果發現共22件商品不符規定,不合格率為73%。

  17件一般商品中,就有多達15件(88%)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違規情形包含沒有標示商品名稱(47%)、廠商資訊(53%)、主要成分及材料(47%)、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59%),以及沒有標示製造日期(65%)等。

  玩具商品也有7件(54%)不合乎「玩具商品標示基準」規定,像是未標示廠商資訊(31%)、主要成分或材質(23%)、適用年齡和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23%)、警告標示或特殊警告標示(31%)等,甚至有4件在商品檢驗標示上沒標示,或查無資料等狀況發生。

  在採樣過程中,有4件商品被包裝成聖誕驚喜包或聖誕特價包,看似「俗擱大碗」,事實上不但沒有驚喜,還充滿驚嚇。打開看內容物一看,不但有的陳舊、滿是汙漬,甚至有距離製造年分5年的產品。消基會懷疑,業者有將瑕疵品、庫存清倉的嫌疑,消費者可依民法規定,向業者要求退換貨。

  消基會表示,不合格商品可依「商品標示法」規定,要求製造商或進口商(代理商、經銷商)限期改正,否則最高可處20萬元罰鍰。並呼籲政府應針對應檢驗商品加強源頭管控,並強化應節商品專案稽查,避免不合格商品於市場四處流通。而家長不可對於聖誕商品等閒視之,比方有些商品有突出的尖端、對皮膚有刺激性或是拉扯易斷裂等問題,在選購時要選擇有檢驗標識的商品,以維全家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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