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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炳忠控搜索票法官沒簽名 北院:用印效力相等

yam蕃薯藤新聞/吳奇諺 2017.12.22 14:09

新黨召開記者會指控檢調非法搜索。圖/新黨打假除亂 臉書。

 

新黨王炳忠等人遭檢方搜索至今風波不斷,今(22)新黨第三度召開記者會,指控檢調「非法搜索」,並赴地檢署控訴執法單位。律師陳麗玲指出調查局人員的搜索票簽名欄是空白的,質疑非法。但台北地方法院回應,搜索票上蓋有廖姓法官用印,且「用印效力與簽名相同」,該搜索票是合法的。

 

據《上報》報導,新黨上午記者會回放當天直播影片,副主席李勝峰表示,當天檢警大陣仗搜索,不但連搜索票都沒有法官簽名,甚至連王炳忠是證人還是犯罪嫌疑人的身分都不清楚,批評調查單位手法粗糙、鄙陋。

 

新黨也提到,當天王炳忠被搜查完之後,並沒有拿搜索清單給當事人簽名,依照刑事訴訟法,應該只能拿走電子紀錄,但連手機、電腦等電子產品都拿走,根本是侵犯個人隱私;另外,地檢署19日的新聞稿中用詞是「因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但如果王是證人身分,應該是「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這些都顯見地檢署的心態已經把新黨青年軍當作犯罪嫌疑人。

 

王炳忠直播影片截圖裡未見法官簽名。圖/陳麗玲 臉書。

 

王炳忠說,自己當下就感覺到不對勁,不斷質問法官是誰?但搜查人員只是拿著搜索票畫圈,喊著要開門,但卻報不出名字,經旁人提醒才說法官是廖紋妤。雖然直播違法,但李勝峰說,還好有直播,才能抓到檢警粗陋的辦案手段,執法單位大陣仗的搜查,竟然連搜索票沒簽名就闖進來。

 

對於搜索票沒簽名一事,陳麗玲指出檢調人員出示的搜索票上,「簽名欄是空白的」,質疑台北地檢署違法搜索。北院回應,檢調人員所持搜索票上確實有台北地院機關印鑑及廖姓法官用印,且「用印效力與簽名相同」,只是用印的墨色較淡,王炳忠手機直播的截圖不易清晰呈現。並強調,「這張搜索票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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