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黃有容 / 台北報導
境外網購發達,網購族要注意了,財政部關務署表示,107年1月1日起,進口低價免稅門檻調整為2,000元正式上路。關務署提醒,貨物課稅的日期不以交易日期為準,而是看貨物報單進口日期,只要在1月1日以後才到台灣,通通都以新制算。
財政部關務署今年大修關稅法,除了已上路的進口次數以半年6次為準、超過為頻繁進口,取消低價免稅之外,進口低價免稅門檻從3,000元調降為2,000元,也已經於9月7日正式公告,107年1月1日就要生效實施。
關務署表示,進口貨物低價免稅門檻在民國87年訂定,當時基於減輕業者營運負擔、節省海關稽徵成本,並考量國際規範,因此訂定現行低價免稅限額3,000元。不過,近幾年來,電子商務蓬勃發展、跨境網購交易盛行,考量國內業者銷售相同或類似貨物給國內消費者需要繳稅,但國外業者卻不需繳稅,會產生租稅公平問題,因此調整進口低價免稅限額為2,000元。
另外,關務署也說,海關多年來致力通關自動化、無紙化及便捷化的稅費線上扣繳及彙總繳稅措施,取代人工繳現作業方式,使進口稅費的稽徵成本大幅降低,消費者繳進口稅方式比過去方便許多。
關務署指出,海關通關系統已經完成相關收單並調整計稅程式,在107年1月1日0時0分準時上線。為使通關順暢,關務署已經請承攬及報關公會通知會員桶調整,也聯繫報關軟體資訊服務業者進行測試,並在關務署內部單位、單一窗口維護商和台北關組成小組,上線日將全日待命以排除可能發生的問題。
新制上路,不僅進口廠商,熱衷海外網購的一般消費者都會受影響,關務署提醒,低價免稅限額調整措施的實施日期,是以報單所載進口日期(即載運貨物的運輸工具進口日)為準,而不是海外網購的交易日。也就是說,就算在購物網站上結帳日期是107年1月1日之前,但貨到台灣的日期在107年1月1日以後,就適用於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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