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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妹與人夫摩鐵大戰6小時 被人妻捉姦竟辯「只是玩玩而已」

yam蕃薯藤新聞/顏韶萱 2017.12.21 11:24

示意圖,圖/翻攝自pixabay

 

新北市一名羅姓酒店妹在3年前的12月和一名蔡姓人夫跑到一家摩鐵開房,隔天上午準備退房時,開門後驚見蔡妻守在外面,羅女被捉姦竟回蔡妻說:「只是玩玩而已」三人原本都已達成和解,但蔡男事後卻反悔不賠錢,蔡妻一怒之下提告求償。

 

據判決指出,30歲的羅女2014年8月在台北某間酒店工作,認識了27歲的蔡姓男客,蔡男之後就開始猛烈追求羅女,還相約女方12月2日生日的前一晚替她慶生,而蔡男開車接羅女下班後,竟載她到中和一家摩鐵開房。

 

兩人進摩鐵時,正巧被蔡妻友人撞見,趕緊通知蔡妻,還守在摩鐵門外。等到隔天蔡男、羅女退房時,開門看見蔡妻在門外,3人又退回房間談判。蔡妻問羅女是否知道蔡男已婚,羅女回說:「知道,也只是玩玩而已」。蔡男、羅女坦承通姦,3人也到派出所簽協議書,蔡男同意賠50萬元換妻的和解不提告。沒想到,蔡男事後竟反悔拒賠,讓蔡妻憤而提告。

 

法院開庭時,蔡男、羅女卻都否認通姦,辯稱雙方只是在摩鐵慶生,而法官認為兩人在摩鐵半夜投宿長達6小時,現場錄音錄影檔案也顯示蔡男曾向妻子道歉,且房間內還拍到有用過的衛生紙團,還到派出所簽下協議,因此認定兩人犯行明確,依妨害家庭罪判兩人各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

 

另外,蔡妻還對羅女求償80萬,羅女則改口稱不知道蔡男已婚,更說是蔡妻婚姻早已失和,縱容丈夫到外花天酒地引誘她犯罪,所以只願賠3萬元,但法官不採信羅女說詞,判羅女必須賠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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