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發堂不是你唯一的家 重視龍發堂堂眾健康權益連署記者會
大成報/
8 年前
【大成報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康復之友聯盟長年努力於精神障礙者權益與福利並維護人權工作,令人不捨的是龍發堂仍以未顧及全體住民的健康維護照顧模式收容大量身心障礙者,漠視精神病患之基本人權與健康。因此,於106年12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時在高雄市立凱旋醫院3樓第一會議室,由該聯盟發起連署,集結台灣精神醫學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精神衛生護理學會、台灣心理衛生社會工作學會、台灣臨床心理學會、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台灣身心健康促進學會、社團法人台灣社區精神復健發展協會、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與臺灣心理治療學會等單位共同連署並舉辦連署記者會,齊倡議改善堂眾精神治療與照護,呼籲社會大眾共同重視多年來僅能以龍發堂為家的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權益,一起捍衛台灣每個角落裡被遺忘或忽略的弱勢人權而努力。
出席來賓:台灣精神醫學會 理事長賴德仁、前理事長陳正宗、前理事長周煌智 等人分別致詞。
共同連署倡議人: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 理事長李麗娟、台灣精神醫學會 理事長賴德仁、台灣精神醫學會 前理事長陳正宗、台灣精神醫學會 前理事長周煌智、台灣心理衛生社會工作學會 理事長林惠珠、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理事長郭乃文、社團法人台灣社區精神復健發展協會 理事陳俊銘、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精神衛生護理學會 理事盧美柔、社團法人台灣職能治療學會 理事陳德群、台灣臨床心理學會 監事謝碧玲、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 秘書長彭英傑、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副秘書長李元暉、專家學者 戴傳文。
該聯盟表示,龍發堂目前收容503名精神病患,堂眾來源遍布全台18個縣市,其戶籍分布情形如下:高雄市292人、新北市30人、台中市29人、台北市24人、桃園市24人、台南市21人、屏東縣14人、新竹縣12人、嘉義縣12人、新竹市10人、彰化縣10人、南投縣8人、雲林縣6人、基隆市3人、苗栗縣3人、嘉義市3人、宜蘭縣1人及金門縣1人,另依社區精神病患分級照護的人數來看,第一類38人、第二類26人、第三類5人、第四類27人、第五類353人、第六類27人、其他27人,惟其精神病患的生活方式及照顧型態均為禁錮式,活動空間限制且日常生活明顯缺乏治療及復健功能。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有關龍發堂環境衛生堪慮問題,自106年7月5日起至今該局共19次進行龍發堂實地防疫輔導,並多次函知應有防疫作為,第一次現場查察時,發現該堂部分2樓廁所為糞溝式廁所上方搭建蹲式馬桶,竟無現代沖水設備,要求該堂提供住民廁所使用狀況及提報廁所改建工程計畫,但該堂僅提供部分住民廁所使用位置及數量,直至106年9月5日該堂至衛生局陳述意見時,該堂才表態有舊式糞溝式廁所,堂眾在這段時期持續使用老舊、糞便易堆積殘留的廁所,經衛生局調查發現,單就6樓共收容189名堂眾,僅開放5間廁所使用,另衛生局於106年11月2日及11月6日再次進行實地防疫輔導時,仍發現建築物5、6樓堂眾居住之環境中遺有數處任意糞便排放在地上,而堂眾衛生習慣不佳未落實洗手、馬桶座糞便殘留、移動式便盆淤積尿液,甚至有堂眾隨意便溺,導致環境髒污等情形,經衛生局已屢次勸導及裁罰多次皆未見該堂改善,至今廁所改建計畫仍未見施工進度。
現代精神治療強調生-心-社會模式,人力素質與人數更是服務之基礎品質,以該堂目前收容503名,依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設置標準,每十人應設專任管理員1名至少應有51人專任管理員,及應聘有社會工作人員、護理人員、職能治療師、臨床心理師各6人(每100人1名應有各種專業人力),才能正確給藥並提供專業的照顧訓練及各種復健服務;該堂採以禁錮方式取代精神復健照護,各樓層均常態性上鎖,缺乏個別化的活動規劃,加上無精神專業醫療人員,致未能主動身體評估、正確給藥、牙刷刮鬍刀共用、大通臥鋪擁擠與密集,堂眾毫無隱私且有生命危害之虞慮。又因未有合格與足夠之照顧服務員,無法有效協助行動不便之住民於日常生活,為了便於照顧甚至以鐵鍊將之鍊于床邊限制活動,任由未著褲子裸露下半身隨意便溺,實無人道與尊嚴可言,歷經多次勘查輔導,改善成果有限。
龍發堂生活大樓係為40年老舊建物未合法登記,逃生消防無障礙設施等等設備皆未健全,環境陳舊簡陋、擁擠,並無有效隔離空間。 龍發堂表示早在民國102年就向市府申辦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為宗教使用專案輔導,但遭市府以「特定農業區之農牧用地,原則不得變更使用」為由駁回等情,查龍發堂目前所座落的5筆土地,皆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依法本不能從事農業以外用途,雖經高雄市府多次輔導及給予時間改善,但龍發堂仍態度消極、怠惰敷衍而不願配合相關行政作業,終至高雄市府駁回龍發堂專案輔導之申請,詎龍發堂迭以上開言論指摘市府,容與事實不符,併此澄清。
精神疾病患者經過良好的治療與復健,病患是可以恢復與穩定的。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長年結合全國精神障礙者、家屬、專業人員與熱心社會人士及團體,積極爭取精神障礙者之權益與福利並維護其人權,致力於宣導精神疾病和心理衛生知識,其努力令人感佩。台灣身為《身心障礙者權利國際公約》的締約國成員,更應確保身心障礙者人身自由及安全之權利、免於酷刑或不人道之待遇或處罰、免於剝削、暴力與虐待、尊重隱私及有權健康、適應訓練與復健等權益。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有鑑於此,長期以來積極輔導改善,並由高雄市府成立跨局處之「龍發堂執行小組」,全力輔導龍發堂合法化;惟龍發堂卻未能針對問題積極解決,致衛生福利部已於105年3月31日廢止其康復之家150床許可。龍發堂消極配合政府相關輔導措施,致合法化進度有如牛步化,收容安置就地合法有其困難度。衛生局呼籲為保障精神病患就醫、復健權益及照護品質,應將患者安置於正規醫療體制之醫院、復健機構或安置機構。
出席來賓:台灣精神醫學會 理事長賴德仁、前理事長陳正宗、前理事長周煌智 等人分別致詞。
共同連署倡議人: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 理事長李麗娟、台灣精神醫學會 理事長賴德仁、台灣精神醫學會 前理事長陳正宗、台灣精神醫學會 前理事長周煌智、台灣心理衛生社會工作學會 理事長林惠珠、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理事長郭乃文、社團法人台灣社區精神復健發展協會 理事陳俊銘、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精神衛生護理學會 理事盧美柔、社團法人台灣職能治療學會 理事陳德群、台灣臨床心理學會 監事謝碧玲、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 秘書長彭英傑、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副秘書長李元暉、專家學者 戴傳文。
該聯盟表示,龍發堂目前收容503名精神病患,堂眾來源遍布全台18個縣市,其戶籍分布情形如下:高雄市292人、新北市30人、台中市29人、台北市24人、桃園市24人、台南市21人、屏東縣14人、新竹縣12人、嘉義縣12人、新竹市10人、彰化縣10人、南投縣8人、雲林縣6人、基隆市3人、苗栗縣3人、嘉義市3人、宜蘭縣1人及金門縣1人,另依社區精神病患分級照護的人數來看,第一類38人、第二類26人、第三類5人、第四類27人、第五類353人、第六類27人、其他27人,惟其精神病患的生活方式及照顧型態均為禁錮式,活動空間限制且日常生活明顯缺乏治療及復健功能。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有關龍發堂環境衛生堪慮問題,自106年7月5日起至今該局共19次進行龍發堂實地防疫輔導,並多次函知應有防疫作為,第一次現場查察時,發現該堂部分2樓廁所為糞溝式廁所上方搭建蹲式馬桶,竟無現代沖水設備,要求該堂提供住民廁所使用狀況及提報廁所改建工程計畫,但該堂僅提供部分住民廁所使用位置及數量,直至106年9月5日該堂至衛生局陳述意見時,該堂才表態有舊式糞溝式廁所,堂眾在這段時期持續使用老舊、糞便易堆積殘留的廁所,經衛生局調查發現,單就6樓共收容189名堂眾,僅開放5間廁所使用,另衛生局於106年11月2日及11月6日再次進行實地防疫輔導時,仍發現建築物5、6樓堂眾居住之環境中遺有數處任意糞便排放在地上,而堂眾衛生習慣不佳未落實洗手、馬桶座糞便殘留、移動式便盆淤積尿液,甚至有堂眾隨意便溺,導致環境髒污等情形,經衛生局已屢次勸導及裁罰多次皆未見該堂改善,至今廁所改建計畫仍未見施工進度。
現代精神治療強調生-心-社會模式,人力素質與人數更是服務之基礎品質,以該堂目前收容503名,依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設置標準,每十人應設專任管理員1名至少應有51人專任管理員,及應聘有社會工作人員、護理人員、職能治療師、臨床心理師各6人(每100人1名應有各種專業人力),才能正確給藥並提供專業的照顧訓練及各種復健服務;該堂採以禁錮方式取代精神復健照護,各樓層均常態性上鎖,缺乏個別化的活動規劃,加上無精神專業醫療人員,致未能主動身體評估、正確給藥、牙刷刮鬍刀共用、大通臥鋪擁擠與密集,堂眾毫無隱私且有生命危害之虞慮。又因未有合格與足夠之照顧服務員,無法有效協助行動不便之住民於日常生活,為了便於照顧甚至以鐵鍊將之鍊于床邊限制活動,任由未著褲子裸露下半身隨意便溺,實無人道與尊嚴可言,歷經多次勘查輔導,改善成果有限。
龍發堂生活大樓係為40年老舊建物未合法登記,逃生消防無障礙設施等等設備皆未健全,環境陳舊簡陋、擁擠,並無有效隔離空間。 龍發堂表示早在民國102年就向市府申辦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為宗教使用專案輔導,但遭市府以「特定農業區之農牧用地,原則不得變更使用」為由駁回等情,查龍發堂目前所座落的5筆土地,皆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依法本不能從事農業以外用途,雖經高雄市府多次輔導及給予時間改善,但龍發堂仍態度消極、怠惰敷衍而不願配合相關行政作業,終至高雄市府駁回龍發堂專案輔導之申請,詎龍發堂迭以上開言論指摘市府,容與事實不符,併此澄清。
精神疾病患者經過良好的治療與復健,病患是可以恢復與穩定的。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長年結合全國精神障礙者、家屬、專業人員與熱心社會人士及團體,積極爭取精神障礙者之權益與福利並維護其人權,致力於宣導精神疾病和心理衛生知識,其努力令人感佩。台灣身為《身心障礙者權利國際公約》的締約國成員,更應確保身心障礙者人身自由及安全之權利、免於酷刑或不人道之待遇或處罰、免於剝削、暴力與虐待、尊重隱私及有權健康、適應訓練與復健等權益。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有鑑於此,長期以來積極輔導改善,並由高雄市府成立跨局處之「龍發堂執行小組」,全力輔導龍發堂合法化;惟龍發堂卻未能針對問題積極解決,致衛生福利部已於105年3月31日廢止其康復之家150床許可。龍發堂消極配合政府相關輔導措施,致合法化進度有如牛步化,收容安置就地合法有其困難度。衛生局呼籲為保障精神病患就醫、復健權益及照護品質,應將患者安置於正規醫療體制之醫院、復健機構或安置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