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何秀菁/南投報導】南投縣民宿輔導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日前經議會三讀通過,南投縣府觀光處18日委託社團法人南投縣民宿觀光協會,邀請縣內民宿業者及專家學者在縣立婦幼館階梯會議室辦理「南投縣民宿法規修正草案座談會」,縣內民宿業者踴躍出席,場面熱烈。觀光處長王源鍾企盼透過座談會面對面溝通,讓業者更了解法規,並正向帶動民宿服務品質的全面提升。 王處長表示,縣長林明溱以觀光首都為施政方針,民宿是觀光產業不可或缺的一環,更是一大特色,隨著觀光趨勢的改變,鄉村旅遊逐漸成為未來的主流,民宿的健全發展將更形重要,近期中央民宿管理辦法及本縣自治條例都有大幅度修正,藉有此次座談會,讓民宿業者了解法規修正內容,減少業者發生違反規定的情形。同時也邀請專精民宿經營方面的學者及熟悉民宿建築法規的建築師一起座談,希望讓本縣民宿經營品質能進一步提升,在配合修正後法規,讓業者在合法經營情況下,提升遊客更好的服務品質。 社團法人南投縣民宿觀光協會理事長彭成裕表示,感謝縣府及議會大力支持民宿產業,讓此次民宿輔導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順利三讀通過。希望藉此座談讓業者更了解法規,並促進業者朝向合法、安全的經營環境發展,讓民宿服務品質更上層樓。 觀光處指出,目前本縣超過300家民宿合法登記,尚有將近200家民宿未能取得登記證,相關課題亟需民宿法規配合與時俱進,為因應縣內觀光產業需求,同時兼顧旅遊環境安全與消費者權益,所以檢討修正本縣民宿輔導管理自治條例相關規定,讓縣內更多民宿業者能夠配合法規修正朝向合法、安全方向邁進,使消費者享有優質的住宿服務環境。 此次修法有兩大重點,其一是民宿客房間數放寬到8間,特別規地區民宿則以15間為限,對於有意專心經營民宿的業者是一大福音;其二是部分現況囿於早期規定無法申請合法經營的業者,能透過此次修法將其納入管理。其修正重點如下:一、為落實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民宿申請基地範圍內違章建築之管理由建築管理單位依規處理,不納入民宿登記審查項目;惟為維護公共安全及保障消費者權益,違章建築面積與樓層以及基地範圍內總房間數則予以限制(修正條文第四條)。二、為維護民宿經營場所公共安全,針對基地範圍內違章建築有居室者,應比照旅館業辦理相關申報及結構安全證明文件,並應向消費者揭露核准客房之相對位置(修正條文第五條之一)。三、配合第五條之一規定,修正民宿申請登記應檢附文件(修正條文第五條)。四、考量旅遊型態改變,大眾運輸及載運服務興盛,刪除停車位之限制(修正條文第六條)。五、配合衛生管理規範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修正民宿服務人員健康檢查資料;飲用水依主管單位法規辦理(修正條文第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