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通過空汙法修正草案。圖為排碳量世界第一的台中火力發電廠。圖/wikimedia。
行政院今(14)通過《空氣汙染防制法》修正條文草案,草案內容包含罰則加重、強化燃料及汙染物管制等。賴清德表示將在下周提出具體行動方案。
固定汙染源管制。圖/行政院環保署。
據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在工廠排放部分,將針對源頭、製程和管末三方面強化管理,並規定工廠若未依法申報繳交空汙防制費,將追繳5年並處罰2倍,並對未依期限改善者「按次處罰」。並將違法影相民眾健康之工廠,罰鍰提高至2000萬元。並將處罰對象擴展至負責人。此外,也新增檢舉獎金及吹哨者制度。
移動汙染源管制。圖/行政院環保署。
在移動排放部分,將授權地方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限制高汙染交通工具通行;新增如施工器具等管制;對於未進行汽機車排氣檢驗者,最重將註銷牌照。
此次修法也拍板未來空汙基金將提撥20%給地方政府,估計每年有9.2億元。
環保署長李應元表示,《空汙法》修正後,相關措施如能落實,預計可提前在108年中,讓PM2.5年平均濃度從22微克/立方,降到18微克,改善比率達18.2%。
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此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環保署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在執行方面,請行政院各部會積極執行,並落實協助及督導地方共同完成各項空氣污染防制執行方案工作。